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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来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6)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03月21日11:35分类:人民币动态

2007年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1月4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Interbank,Offered,Rate,简称Shibor)正式运行。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

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月1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月14日,发布[2007]第3号公告,内地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进一步扩大了香港人民币业务,有利于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增加香港居民及企业所持有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渠道。

2月1日,《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正式施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开始实行。

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月2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52%提高到2.79%;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12%提高到6.39%;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

4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4月16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0.5%存款准备金率。

4月9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推出新一代外汇交易系统,人民币外汇即期、远期、掉期交易和外币对交易统一通过该平台交易。

4月17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7]20号),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程序。

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5月15日起提高外汇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执行5%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

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5月1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1%存款准备金率。

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6月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1.5%存款准备金率。

5月18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9号),宣布自5月21日起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日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三扩大至千分之五。

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小幅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79%提高到3.06%;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39%提高到6.57%;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6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上海黄金交易所引入外资银行在华经营性机构作为会员。

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第12号);6月26日,人民币债券开始在香港发行。

6月22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7]200号),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到期收益率计算标准从“实际天数/365”法调整为更为精确的“实际天数/实际天数”法。

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3.06%提高到3.33%;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6.57%提高到6.84%;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柜台远期结售汇头寸的管理方式,对主要商业银行柜台远期结售汇以贴现的方式计入头寸。

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8月1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2%的存款准备金率。

8月12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自行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通知》(汇发[2007]49号),取消对境内机构外汇账户的限额管理,境内机构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保留其经常项目外汇收入。

8月17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287号),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五个货币对的货币掉期交易,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更全面灵活的汇率、利率风险管理工具。

8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的批复》(汇复[2007]276号),研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

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3.33%提高到3.6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由6.84%提高到7.0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09个百分点。

9月3日,成立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参与者共同的自律组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9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有关标准,对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进行了调整,继续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正向激励与约束功能。

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9月2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2.5%存款准备金率。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3.60%提高到3.87%;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7.02%提高到7.29%;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上调0.18个百分点。

9月29日,发布《远期利率协议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7]第20号),推出远期利率协议业务。

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10月2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3%存款准备金率。

1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11月26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执行13.5%存款准备金率。

1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12月25日起提高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执行14.5%存款准备金率。

1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87%提高到4.14%;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由现行的7.29%提高到7.47%;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责任编辑:陈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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