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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余:促进我国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5)

《中国金融》 2014年第17期2014年09月02日11:04分类:中国央行

核心提示:如何积极适应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确保支付体系高效、安全运行,是中央银行的天然职责和重要使命。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引导和推进支付普惠服务发展

目前,国际组织和世界各国普遍认识到,普惠金融发展有助于贫困和低收入人群增加收入、累积财富、减少贫困发生率,提高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我国“三农”、贫困和低收入人群以及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规模较小,金融服务的单位成本较高,传统金融模式难以有效满足其需求。从支付角度看,我国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付服务整体发展滞后,基层金融机构数量少,非现金支付工具品种少、结构单一,支付结算渠道不畅。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和电话支付等低成本的新兴支付方式快速发展,有助于大幅降低基层金融服务的成本,提高农村地区、贫困和低收入人群金融服务的可得性。

2009年以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小微企业的战略部署,始终把解决农村地区支付结算难、便利小微企业支付问题放在特别突出的位置,农村支付环境和小微企业支付服务得到持续改善,金融包容性大幅提升。一是制定实施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支付清算网络系统。如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和农村地区手机支付试点业务等新型服务方式,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享受到取款、汇款、转账、新农合新农保等补贴资金收取等基本金融服务。截至2013年末,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开立个人银行账户达24.1亿户,发放银行卡达15亿张。超过8万个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接入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系统,3.7万个网点接入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支付系统,接入比率超过70%。设置在行政村的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超过85万个,覆盖近48万个行政村,消除超过80%的金融服务空白行政村。二是积极改进小微企业支付服务环境,着力从中央银行层面畅通小微企业跨行支付渠道,从零售支付层面创新和普及非现金工具,降低小微企业支付业务成本,较好地满足了小微企业对支付服务提出的“海量交易笔数,小微单笔金额”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传统金融的空白。特别是一些网络支付、移动支付服务为小微企业提供的专属服务,大大降低了小微企业享受优质支付服务的门槛。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引导各类支付市场主体增强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支付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一是引导市场主体把握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和农民生活习惯,重点满足农民小额转账、汇款、取现、各项补贴领取等基础性金融服务需求。二是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宣传,使农民、小微企业等能够及时了解和使用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三是鼓励充分借鉴国际上特别是非洲、东南亚等发展中国家的成功经验,依托新技术、新手段,克服金融基础设施不足、传统网点式物理服务覆盖率偏低等因素,满足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的支付服务需求。四是鼓励开展新型支付与融资、信贷业务模式的融合创新,为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我国支付服务市场的潜在发展空间巨大,我们要善于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银行业要以更主动、更合作的态度创新求变,支付机构要以更稳健、更规范的方式拓展业务,监管部门要实施更审慎、更灵活的监管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共同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协调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