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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余:促进我国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金融》 2014年第17期2014年09月02日11:04分类:中国央行

核心提示:如何积极适应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确保支付体系高效、安全运行,是中央银行的天然职责和重要使命。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

支付服务体系是一国经济金融运行与发展的核心基础设施和制度安排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支付体系建设。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2011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结算系统”。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作为我国支付体系的组织者、促进者和监督者,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建成并不断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化支付体系,多层次支付服务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如何积极适应信息技术革命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确保支付体系高效、安全运行,是中央银行的天然职责和重要使命。

我国多层次支付服务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到改革开放前,我国支付体系具有鲜明的计划经济和国家银行体制色彩,为适应计划经济体制下产品生产、配给和流通对支付的要求,强调按计划合同办理结算,一切转账结算集中于国家银行,限制和取消商业信用,并建立了全国集中统一的联行清算体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以市场化为导向推进改革开放,先后对银行结算制度、联行清算体制、支付结算工具等进行改革,逐步建立了以信用支付工具为主导的结算管理制度,创建了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并实现了“天地对接”,支付体系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进展。

进入21世纪,网络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广泛应用,我国支付体系现代化建设步入了跨越式发展的新时期。2005年以来,人民银行相继建成运行了大小额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等重要的跨行支付系统,为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清算平台。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人民银行跨行支付清算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系统为基础、专业清算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为重要补充的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支付服务市场体系和专业化分工格局。

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发挥着核心作用。目前,全国各银行机构法人均已直接或间接接入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2013年,人民银行跨行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28亿笔,金额2164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37倍。其中,大额支付系统处理业务6亿笔,金额2061万亿元,业务金额占全国跨行清算业务金额的94%,成为连接社会经济活动及其资金运行的“大动脉”。2013年,人民银行建设的第二代支付系统正式上线。该系统充分借鉴了国际上支付系统建设和管理的先进经验,支持商业银行以法人为单位一点接入、一点清算,实现了资金的集中化管理,提高了资金清算的效率和安全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体。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适应数据大集中趋势,不断优化行内业务系统,在传统柜台渠道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向广大客户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支付服务。2013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办理票据、汇兑、银行卡等传统非现金支付业务500多亿笔,金额1600多万亿元;办理网上支付、电话银行和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业务258亿笔,金额1075万亿元。其中,网上支付和移动支付业务发展尤为迅猛。2013年,网上支付业务达1061万亿元,占电子支付业务的99%;移动支付业务10万亿元,同比增长318%。银行机构行内系统是银行内部资金往来与清算的渠道。2013年,银行机构行内系统共处理业务108亿笔,金额745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2%和19.3%。

特许清算机构在特定领域提供清算服务。为满足特定领域的清算需求,鼓励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创新和推广,人民银行积极培育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主体。2002年3月,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中国银联,负责推动跨行联网通用和银行卡普及应用。截至2013年底,中国银联卡服务范围覆盖境外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境内累计发行银联卡38亿张,银行卡跨行交易量达32.3万亿元。2002年10月和2006年4月,人民银行先后批准设立城商行资金清算中心和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分别办理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汇兑、银行汇票等资金清算业务,大大节约了支付平台建设成本。

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零售支付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借助电子商务的兴起,支付机构运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信息技术,充分发挥自身机制灵活的优势,依靠强有力的客户粘合力,提供了丰富多样的个性化支付产品,并与货币市场基金、银行、保险等紧密结合,在小额零售支付服务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至2013年末,人民银行依法核准支付机构共计250家,全年业务规模达334亿笔,金额17万亿元,日均近1亿笔,笔均523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理的支付业务相比,支付机构的业务具有笔数多、金额小的特点,在小额、快捷、便民等小微支付服务方面的优势日益凸显,打破了银行垄断支付服务市场的传统格局。

多层次支付服务市场的基本形成并安全高效运行,大大提高了资金交易效率和流动性,极大地便利了政府、企业和个人支付,加强了各类金融市场的有机联系,为疏通货币政策传导、加快社会资金周转、维护金融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夯实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