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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DR:走向理想的超主权货币创新(2)

上海证券报2015年11月17日08:41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有效规则缺失与新技术演进,加剧了现有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不稳定,对此需要从规则和技术层面着手,真正以共享金融的发展理念,推动货币层面的共享、共赢式创新。可跳出陷入困局的现有SDR发行机制,在IMF和成员国的共同努力下,探索建立“全球央行”的机制雏形,并尝试基于数字电子货币规则的创新,即eSDR。

厘清超主权货币的理想与现实

在诸多关于解决国际货币体系弊端的应对思路中,有如下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一是以麦金农教授等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强调美元本位制自身具有较大的弹性,认为未来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应朝着改进美国货币和汇率政策的方向努力。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于2009年提出的超主权储备货币方案,其认为SDR具有超主权储备货币的特征和潜力,未来应充分发挥SDR的作用,拓宽SDR使用范围。三是储备货币多元化方案,其曾在欧元诞生之时就被广泛关注,后被不少学者评定为是一种更为现实的国际货币体系改革路径。四是其他一些“非主流”观点,如回归金本位制。

应当看到,从本质上来讲,美元本位制的重建和储备

货币多元化方案仍属于改良版主权国际货币体系范畴,其仅能成为一种短期救赎,回到金本位也并不现实,难以真正解决国际货币体系脆弱性。因此,要从根本上创造性地改革和完善现行国际货币体系,构造超主权货币则成为在理想与现实之间更加吸引人的方案。通过创建一种与主权国家脱钩、能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和实现共赢的超主权国际货币体系,可以实现全球流动性的有序供应和管理。

现代超主权货币的探索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在关于二战后建立何种国际货币体系的讨论中,经济学家凯恩斯设想建立一个全球中央银行——国际清算同盟,创造并发行一种新的超主权储备货币——bancor,可以根据全球经贸发展提供所需的充足的支付清算媒介。但在美国强大的综合实力支持下,最终建立了以“怀特方案”为基础的布雷顿森林体系,错失了从根本上解决全球流动性短缺问题、进而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机遇。此后,在20世纪60年代应对美元危机的过程中,为了补充国际储备货币的不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通过了特别提款权(SDR)方案,并于1970年开始正式发行。1974年,IMF正式宣布SDR与黄金脱钩,改用一篮子货币(16种)作为定值标准;1980年,IMF又宣布将SDR的一篮子货币简化为5种货币,即美元、马克、日元、法郎和英镑。此后,随着欧元的诞生,马克和法郎从SDR篮子中退出,SDR的货币篮子变为四种,即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实际上,除了源自于欧洲记账单位(EUA)和欧洲货币单位(ECU)的欧元,具有区域超主权货币的特征之外,只有SDR才最具全球“超主权货币”的潜力,但却由于分配机制和使用范围上的限制,其作用至今没有能够得到充分发挥,一直停留在记账单位的形式上。应该说,SDR没有达到《基金组织协定》对“可自由使用”货币的定义:(1)在国际交易支付中被广泛使用;(2)在主要汇兑市场中被广泛交易。

究其深层原因来看,类似SDR的超主权货币探索,虽然摆脱了主权货币受到一国内部因素掣肘的情况,却也同时遇到政治、经济方面的“短板”和约束,如:能否有一个强有力的全球性最终信用支撑,使得各国将其作为国际储备资产和最后支付手段;能否有一套具有约束力的货币规则,来使得各国共同维护超主权货币的发行和使用,并分享其中的责任与权利;全球投资者能否减少对国际货币的依赖性,超主权货币能否在储备功能之外的贸易结算和金融交易等应用场景中被广泛接受。

应该看到,SDR的尝试虽然符合国际货币体系的发展方向,但其努力不断遭遇困境和挑战,最大的难题是如何在已经走向多元化的国际货币格局中,利用有效的货币规则来达成共识,推进SDR进一步“接地气”,成为“可自由使用”货币,从而为解决国际货币体系的长期性、根本性矛盾打开“一扇窗户”。 这就需要从加强SDR充当计价货币和清算手段的作用、建立SDR发行规则、改进SDR分配方式、拓宽SDR应用场景等方向继续努力。正如周小川行长于2009年提出的务实建议。 一是建立起SDR与其他货币之间的清算关系。改变当前SDR只能用于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国际结算的现状,使其能成为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公认的支付手段。二是积极推动在国际贸易、大宗商品定价、投资和企业记账中使用SDR计价。这不仅有利于加强SDR的作用,也能有效减少因使用主权储备货币计价而造成的资产价格波动和相关风险。 三是积极推动创立SDR计值的资产,增强其吸引力。 四是进一步完善SDR的定值和发行方式。SDR定值的篮子货币范围应扩大到世界主要经济大国,也可将GDP作为权重考虑因素之一。

可以说,数字化时代的技术与货币金融解决方案的变革,为此提供了全新的视角,有助于尝试数字化的超主权“共享货币”与“共享金融”模式。

电子货币对现代货币体系的挑战

在国际货币体系协调难度日益加大的同时,一国内部的货币运行与政策机制也逐渐受到潜在的“颠覆式”影响。作为起点,我们知道英国经济学家哈恩在1965年提出了著名的“哈恩难题”,即:为什么没有内在价值的纸币与商品和劳务相交换的过程中会具有正的价值?上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货币经济学”沿着该主线继续深入。这一分析方法的产生背景,主要是电子货币产生和快速发展之后,缺乏理论基础的有效支持,所以主流经济学家沿着传统理论研究路径尝试探索。即:如果货币最终消失;法定纸币不再是唯一的交易媒介,并且最终被产生货币收益的由私人部门发行的金融资产所取代;或者货币全面电子化。那么,我们将如何描述一个没有传统货币假设前提的货币经济学?这正是新货币经济学带来的悖论与难题。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的定义,电子货币是指通过销售终端、设备直接转账或电脑网络来完成支付的储存价值或预先支付机制。BIS早在1996年就开展了一系列研究,并认为电子货币可能会影响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如影响央行控制的利率和主要市场利率的联系。客观来看,一方面,长期以来央行依然具有垄断性的货币发行权,同时也基本垄断着主要电子货币的发行权。另一方面也给货币政策的理论框架带来很大冲击,因为“货币”的可控性、可测性、相关性都在发生变化。当然,随着新技术日新月异的变化,逐渐出现了可能脱离央行控制的网络货币形态。货币概念、范畴、转移机制都在发生变化。其中,大额与小额、银行与非银行,引起了不同形态的货币及货币转移带来的深刻影响,这体现为对货币数量、价格、货币流通速度、货币乘数,以及存款准备金等制度的冲击。

进一步梳理电子货币的发展脉络,需要从货币背后的信用最终支撑入手。其一,最为典型的法定电子货币的信用支撑,或者直接来源于各国央行,或者是由银行业机构提供直接支持,央行依托委托——代理关系给予间接信用支撑。以信用卡为代表的传统电子支付创新,以及金融机构电子钱包的出现,实际上都没有跳出央行信用直接或间接的覆盖范畴。其二,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非银行机构介入电子支付工具的提供之中,也对货币结构和范畴带来新的影响,其信用最终性支撑与央行的联系变得更弱一些,因此成为各国监管的重点。如欧盟专门制定规则,用以规范在信用机构之外发行以电子货币为支付方式的企业或任何法人。其三,在多元化的网络经济时代,也出现了由某些“网络货币发行主体”提供信用支持的虚拟货币。如果这些虚拟货币最终用于购买程序开发商所提供的电子产品,则交易中真正发挥媒介作用的是现实中的货币,虚拟货币并未形成独立的电子货币。如果虚拟货币不是从程序开发商中兑换获得、且交易对手不是货币发行方(程序开发商),那么这种虚拟货币就脱离了现实货币,独立地在虚拟世界里执行其商品媒介的功能。当然由于规模通常较小,其对现实经济的影响并不显著。其四,类似于比特币的虚拟货币虽然多少都存在各种缺陷,但也是电子货币进入数字货币高级状态的萌芽,更多开始依托分布式规则、智能代码来发行和运行,其信用支撑已经距离央行的中心化机制越来越远,虽现在规模尚小且技术还需成熟,但未来对现有货币机制可能带来重大影响。

无论如何,当前风起云涌的各类数字货币,已经对现实世界和金融世界带来不容忽视的影响,也成为事实上的超主权货币萌芽,或许能够在开放条件下更好地实现跨国利益主体的共享参与。如何认识、理解、适应和规范其发展,在货币理念和制度变革中迎接从IT到DT时代的飞跃,成为监管者、学界和业界共同面临的、审慎而重大的历史命题。

[责任编辑:韩延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