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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互认起航——基金业一小步 国际化一大步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12月29日22:15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业务,可谓内地资本市场开放的里程碑,为投资者拓宽了扬帆出海的投资渠道;同时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又一步,便于海外投资者参与境内的股票及债券市场,分享中国经济成长带来的一杯羹。

中金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团队 陈健恒等

事件

2015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正式就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签署备忘录,同时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正式启动。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注册了首批香港互认基金,共3只;同日香港证监会注册了首批内地互认基金,共4只。

摘要

基金互认:基金互认是指允许境外注册并受当地监管机构监管的基金向本地居民公开销售。基金互认既可以增加拓展两地居民资产配置的渠道,也是内地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一个途径:为内地投资者拓展了一条通过香港基金公司进行国际投资的渠道,也为香港的离岸人民币资金增添一个投资渠道(此前香港的人民币投资渠道只有一般性存款、CD、点心债券、RQFII基金等),如今新增可以投资境内股票以及债券市场的渠道。

互认具体规定:1)基金管理人需依照当地法律设立运作,获当地证监会批准可公开发售基金;2)基金产品需成立满1年以上,资产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对方的销售规模占总资产比例不高于50%,不以对方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由证监会进行审查;3)在首阶段,只有一般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非上市指数基金及实物跟踪指数交易所买卖基金才符合资格。4)首批基金互认额度为双方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

内地与香港基金行业概况:截至11月,内地市场公募基金资产总量约7.2万亿人民币,其中混合型基金占比达30%,货基占比48.3%,股票型、债券型基金占比分比为10.5%、8.0%。截至2014年底,香港市场受认可的公众理财产品规模约1.32万亿美元,折合超过8万亿人民币,股票型、债券型基金占比分比为47.4%、34.7%,货基比例较低。

税收:12月1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税务要求。我们通过对比研究发现,内地投资者投资北上的香港互认基金在税收方面不具有优势(跟内地投资者投资内地的基金相比),因为:内地个人投资者认购香港北上的基金,其分红收益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内地企业投资者分红收益部分也需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次两者在内地目前都是免征的。

认购货币:目前香港证监会允许的基金份额都是人民币的,故香港投资者需要用离岸的人民币来认购,不涉及换汇问题。目前香港的人民币存款总额约8542.88亿元;且在“对等原则”下,流出香港与流入香港的人民币基本相当,因而不会使得离岸人民币大幅减少或增多。由于香港的很多基金同时采用美元、港元、加元澳元英镑、新西兰元、人民币作为基础货币;内地投资者理论上可用多货币认购,但由于目前系统只支持人民币,估计短期国内投资者只能用人民币认购香港的基金。

汇率:来自香港的基金可使用多国货币购买,但投资以美元、港元为主;对于非本币的购买单位,需关注其是否对冲汇率风险的条款说明。对于较多香港的基金而言,投资者需要承担一般会对非美元、港元的货币采取对冲措施(即加元、澳元、英镑、新西兰元、人民币均属于对冲类别),使得以不同货币购买同只基金,其回报率会有所差异。

符合互认要求的两地基金规模:证监会公布截至2014年底符合条件的香港基金有100只左右,截至2015年一季度内地基金在850只左右。我们基于万德与彭博更新统计,截至12月内地共70余家基金管理公司的900多个产品符合要求;香港有100多个产品符合要求。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首批两地审核通过的情况综合考虑了审批数量尽量对等原则与申请总数量的差异。预计短期内的审批中仍将保持两地获注册基金数量、规模基本对等的格局。我们认为初期,综合实力较强或在销售渠道上占有优势的基金公司或对基金互认兴趣更大、更积极。

从沪港通的经验来看,我们认为短期市场对基金互认将是逐渐接受并慢热的过程,内地与香港证监会也会根据市场需求的发展来调整对基金互认的监管;中期受两地股市以及债市的走向较大,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变动对基金互认的需求波动影响较大,债市的需求相对明确与稳定;长期来看,两个市场也将更为互融互通,资金流向更为便利,有助于减少离岸与在岸人民币差异,也有利于两岸的公募基金的进一步发展。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