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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骏:推进跨境双边本币结算——以中韩为例

《中国金融》2015年第20期2015年10月19日10:25分类:中国央行

核心提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完善优化现有人民币国际使用的政策框架,积极推广人民币国际使用的有益尝试,开拓创新人民币国际使用的有效路径,进一步促进人民币国际化。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

自2009年7月至今,中国启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已经六年有余。六年来,人民币跨境业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蓬勃发展,焕发出了巨大活力,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已经在社会各个层面上达成了共识。2015年1~7月,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金额合计6.73万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经常项下人民币实际收付金额3.99万亿元,同比增长5%;资本项下人民币实际收付金额2.75万亿元,同比增长51%。截至2015年7月末,境外主体持有人民币金融资产金额合计4.34万亿元,其中股票市值6007.7亿元、债券余额7974.4亿元、贷款余额9749.6亿元、存款余额1.96万亿元。人民币跨境收支额已经占同期本外币跨境收支额的四分之一,全国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额占同期海关进出口额的比重达到26%,人民币已成为我国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至2014年末,超过47个央行与货币当局在中国境内持有人民币作为其储备资产。

近年来,离岸人民币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人民币国际合作不断深化。截至2015年7月末,人民银行与32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总规模约3.1万亿元人民币,本币互换协议的实质性动用明显增加;截至2015年7月末,人民银行在1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人民币清算安排,覆盖东南亚、西欧、中东、北美、南美和大洋洲等地,支持了人民币成为区域计价结算货币。2015年6月,据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统计,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贸易融资货币、第五大支付货币和第六大外汇交易货币。

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们将继续完善优化现有人民币国际使用的政策框架,积极推广人民币国际使用的有益尝试,开拓创新人民币国际使用的有效路径,进一步促进人民币国际化。以下笔者将对这几个发展方向作具体说明。一是完善优化人民币国际使用的政策框架。简化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办理流程,优化对外人民币项目贷款管理,放宽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准入门槛及资金净流入额上限,提高企业境内外统筹配置资金的便利性。推动简化境外银行、保险等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资格审核程序,扩大投资规模。继续完善沪港通的相关机制,配合推出深港通,支持证券市场进一步双向开放。加强对人民币跨境流动资金的监测、分析和预警,有效防范风险。二是积极推广人民币国际使用的有益尝试。进一步扩大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市场主体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境外上市公司(H股等)向境外股东支付股息、红利使用人民币结算。将其他经常项下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扩大到全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在进出口中的比例。稳步放宽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币“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等业务。配合“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境内机构使用人民币对外贷款、投资。研究将境内企业人民币境外借款业务扩展到全国。继续支持自贸区跨境人民币投融资创新试点。三是开拓创新人民币国际使用的有效路径。加强央行间货币合作。继续开展与其他国家的货币互换,支持境外央行将人民币纳入储备。以国际原油期货跨境人民币结算为起点,推动人民币在国际大宗商品定价和结算中的使用。在现有试点基础上,研究允许更多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推动建立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四是加快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建设。这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计划2015年年底完成一期建设并上线。CIPS上线后将进一步提高人民币清算、结算效率,便利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的使用,确保人民币支付业务更安全、更高效。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政策进行了调整,参加资金池的企业集团境内和境外的营业收入标准分别降低为10亿元和2亿元(原为50亿元和10亿元),成员公司经营年限降为1年(原为3年),企业可以选择1~3家主办银行(原只能选1家银行),同时跨境人民币资金净流入额上限的宏观审慎政策系数提高到0.5(原为0.1)。这些政策门槛的降低将为中外银企合作和双边本币结算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跨境金融基础设施的逐步到位和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框架的日趋完善,必将激发市场主体更多的人民币需求,人民币国际使用的范围和规模有望继续稳步扩大。

中韩两国经济金融合作与交往源远流长,两国央行间合作也由来已久。多年来,在两国金融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日益完善的磋商机制基础上,中韩货币合作不断深化,双边货币互换动用明显增多,成为中韩金融合作的亮点之一。早在2008年12月,人民银行与韩国央行率先签署货币互换协议,成为人民银行签署的首份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之后的2011年和2014年,两国央行分别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达到3600亿元人民币,在中国与32个国家地区签署的互换协议中,规模仅次于中国香港的4000亿元人民币,位居第二。基于互换协议,韩国央行先后于2012年12月和2015年6月设立了贸易融资支持便利和人民币流动性便利工具,双方多次发起和动用对方货币用于双边贸易投资结算。中韩双方在金融市场的合作也逐渐深化,至2015年8月底,韩国已有3家商业银行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投资额度达89亿元人民币。另有23家韩国机构获得RQFII资格,获批额度达490亿元人民币。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鼓励各分行与周边国家在跨境双边本币结算方面进行合作,积极支持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加大跨境结算业务创新力度,济南分行在跨境业务许多方面的创新走在全国前列,这次双边本币结算推进会也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山东在全国率先启用了货币互换项下韩元贷款,韩元已经在青岛柜台挂牌交易和区域统一报价,现在挂牌的区域已经拓展到烟台、威海等地区,韩元的挂牌交易额稳居全国各柜台挂牌非主要储备货币交易量前列。2015年6月,人民银行总行同意青岛等五个城市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韩国银行机构可以对青岛财富改革实验区内企业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这是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可从韩国银行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的试点地区。随着青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威海中韩自贸区的示范区和烟台韩国产业园的陆续设立,这些特殊经济区域将逐渐成为对韩贸易投资的前沿和各类创新政策的首发地。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目前中韩间企业跨境贸易及投融资结算仍以美元为主,以人民币或韩元进行结算的比例仍偏小。以山东为例,所有对韩贸易企业中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仅占6.9%,对韩跨境收支中人民币结算额仅占11.6%。当前,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随着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可兑换、“一带一路”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和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必将会派生出更大的本币使用需求。同时,随着人民币清算行落户交通银行首尔分行、人民币对韩元直接交易在韩国开展以及中韩自贸区协议的签订和实施,中韩双边本币结算路径日渐明晰。可以预见,中韩经贸往来的可持续发展必将得到进一步深化,中韩双边本币结算,特别是鲁韩间企业本币结算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与韩国企划财政部与韩国央行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进一步落实好中韩已达成的金融合作成果,鼓励中韩企业、金融机构使用本币计价结算,共同推动中韩双边本币结算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