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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斌:中国金融改革的逻辑(3)

上海证券报2014年05月23日09:19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要解决好金融改革问题,实际上不仅是解决金融改革本身的问题,而是要处理好金融改革与经济发展,金融改革与经济稳定包括社会稳定的关系。

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滞后了

我首先认为,互联网是件大好事,我在去年年底的一次论坛上讲过,互联网改变了世界,改变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敢叫“互联网精神万岁”。其次,对金融领域而言,互联网金融加快了资金周转,加大了杠杆,而且倒逼了现在的金融改革,也是件好事。第三,互联网金融毕竟是互联网的金融,是互联网这一词在修饰、定义金融。而当前转轨经济中的金融,有转轨金融的特点。因此,不管以什么样的技术手段搞金融,都必须体现这个特点,否则就失控了,这又是一般的最基本的道理。第四,在当前中国的转轨金融环境下,将互联网引入第三方支付,一开始我就预言,只要是搞真正的支付,是第三方机构,不是从事金融存贷中介业务。因此,只要是人民银行实行应有的监管之后,规模效应决定了,100多家支付公司绝大多数要关门,只会留下几家大的。而有些人想通过支付机构搞融通资金业务的,这条路肯定走不通。在当前环境下引进P2P,P2P中负债方是什么性质?资产方是什么性质?若是存贷款,与银行有什么区别?若没区别,要不要收编为“类金融机构”?若不收编,怎么限制它非法集资?这些都需明确。当一切明确了,互联网金融肯定不是什么可突然颠覆金融的“怪物”。第五,当前之所以对互联网金融众说纷纭,我认为问题出在监管部门对此的观察期太长了,监管滞后了,包括出现了P2P中一批跑路、破产的问题。

总之,对于互联网金融,方向肯定正确,互联网精神万岁,但是在今天,我们要结合转轨金融的特点,研究出适时的监管规定,这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

(作者系国务院参事、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前委员)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