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梁玲:近期银保监会在持续完善监管评级等监管规定

10月23日,银保监会法规部一级巡视员梁玲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政策发布专场活动上介绍,今年以来银保监会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着力推进,截至10月中旬已发布监管制度近60项,涵盖五方面,并透露“近期银保监会在持续完善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及监管评级等监管规定。”

在支持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措施方面,主要参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制定工作,配合北京市政府、商务部研究制定《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等。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持续推进银行业保险业制度建设,把重点放在薄弱环节、空白盲点和问题突出的领域,按照规划稳妥有序推动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发布实施,抓好已出台政策的落地执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梁玲表示。

上述五方面、近60项政策包括:

(一)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助力推动复工复产

今年2月以来,针对新冠疫情影响,银保监会单独或会同相关部委出台了多份加强金融服务、做好疫情防控及支持复工复产的系列措施,包括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个人实施差异化金融政策,采取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扩大续贷规模、发展供应链金融助力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等措施。

此外,积极落实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提出的“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相关要求,及时出台《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经营活动和金融服务,保证金融服务的持续性,倡导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提供金融支持措施。

(二)强化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是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引导银行优化信贷结构,在监管评价体系中设置专项指标,引导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续贷”拓展力度,丰富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等产品,激励银行更好地匹配小微企业的贷款方式和期限需求。

二是持续推进金融机构向企业减费让利。在年初相关政策基础上,会同相关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有效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行为和管理。今年前三季度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较去年全年下降0.82个百分点。

三是出台《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将现有互联网贷款业务纳入规范化轨道,满足居民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提高金融便利度和普惠覆盖面,在鼓励创新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监管,压实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引导商业银行合规审慎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促进新业态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三)聚焦重点领域风险管控,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一是继续加强交叉金融风险监管,防范相关风险反弹回潮,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严格限制通道类业务,推动信托资金业务回归本源。

二是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联合住建部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等文件,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有效防范化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修订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偿付能力监管的三支柱框架,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

四是着力解决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中暴露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修订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引导新型业态健康合规发展。

(四)深化银行保险改革和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出台《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推动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大股东行为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今后三年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提供了行动指南。

二是出台《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按照人民导向、市场导向、发展导向、渐进方式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提升车险服务水平。

三是出台《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健康管理服务的通知》,推动健康管理服务和健康保险业务融合发展,扩展健康保险服务内涵,提升健康保险风险管控和专业化服务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四是出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及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等相关规定,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引导保险公司开展价值投资、长期投资和审慎投资,着力提升保险资金服务资本市场能力。

五是大力推进对外开放措施的落地,陆续修订出台《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规定,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营商环境等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为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在华经营提供更多便利。

(五)弥补监管规制短板,着重提高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是出台《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统一银行业保险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的标准化和科学化水平。

二是出台《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规范统一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效能,提高金融违法违规成本,严肃整治金融管市场乱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是就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六类机构研究制定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等六类机构监管制度体系,引导其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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