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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条例推出 利率市场化迈出重要一步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4月01日17:23分类:中国央行

核心提示:《存款保险条例》的出台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目前唯一一项利率管制是存款利率溢价的浮动上限为30%(在基准利率之上),市场一致预期今年这一管制也将放开。

朱海斌 中国金融信息网人民币频道特约专栏作家

中国正式公布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在其网站宣布《存款保险条例》已正式获批,存款保险制度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存款保险条例的推出符合预期,其终稿与2014年11月30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内容包括:

覆盖范围: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所有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除外; 偿付金额: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最高偿付额为500,000元人民币。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包括存款本金和应计利息,人民币和外币存款)。中国人民银行测算这个额度将为99.63%的存款人的存款提供完全保护。 保费:保费包括两部分,基准保费和风险差别保费。费率标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保费每六个月交纳一次。 存款保险基金应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或者投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和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

《存款保险条例》的出台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一步。存款保险制度于1993年在《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20余年后,这项制度即将正式施行;同时,利率管制也已经基本放开。目前唯一一项利率管制是存款利率溢价的浮动上限为30%(在基准利率之上),市场一致预期今年这一管制也将放开。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还建议中国在2015年完成资本项目开放的三项举措,其中包括(1)个人投资者跨境投资;(2)资本市场更加开放(例如,深港通以及国际投资者境内投资便利化);(3)修订《外汇管理条例》。整体来看,金融改革目前正在加速推进。

金融改革在未来仍面临几个主要的挑战。其一是取消对银行贷款的窗口指导,跟上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其二是在金融市场中打破隐性担保现象,以恢复市场纪律并改善金融市场中风险管理的运用实践。

(作者系摩根大通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大中华区经济研究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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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滨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