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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家机构获批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2月27日15:17分类:货币市场

核心提示:13家机构已获得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事信用拆借交易的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已完成其入市交易的相关准备工作。从即日起,可参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组织的信用拆借交易。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月27日公告,13家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系统。

公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新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能源财务有限公司、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宁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商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光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南新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旌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济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13家机构已获得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事信用拆借交易的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已完成其入市交易的相关准备工作。从即日起,上述机构可参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组织的信用拆借交易。

[责任编辑:李滨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