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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简政放权 助推企业“走出去”

金融时报2014年12月31日10:27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2014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快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管理,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不断加强外汇管理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

上周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加大金融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要简化审批手续,便利“走出去”;要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由事前到有关部门登记,改为汇兑资金时在银行直接办理;简化境外上市、并购、设立银行分支机构等核准手续等。2014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快外汇管理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管理,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积极防范金融风险,不断加强外汇管理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 

今年以来,外汇局按照“五个转变”的指导原则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即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转变到“负面清单”。 

简化跨境投资外汇管理 

在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面,外汇局主要采取了三大举措:一是放宽境外直接投资的前期费用管理;二是放宽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允许境内企业向境外与其有股权关联关系的企业放款,并取消了放款额度的两年有效期限制;三是简化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审核材料。 

2014 年上半年,外汇局依托改革,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管理、在部分地区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试点、进一步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施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改革、实施跨境信贷相关简政放权、推动证券投资项下简政放权等举措,扎实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改善企业投融资环境,增大企业“走出去”的便利性。 

目前,外汇局共废止资本项下相关规范性文件18项,其中仅跨境担保项下废止了12项。资本项目下行政许可项目已由原来的59个子项减少至20个,占比达66%。跨境直接投资项(外国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项)实现了基本可兑换,并仅保留登记手续,进一步便利企业对外直接投资。 

事后监管便利外贸企业 

今年以来,外汇局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监管重心完全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管理。记者了解到,货物和服务贸易改革实施以来,企业和银行办理业务更为简捷便利,显著降低了社会成本。外汇局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守法合规的企业在外汇业务上一路绿灯,有异常交易的企业时常被问询、核查,甚至处处受限。” 

同时,外汇局稳步扩大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业务试点,便利了电子商务跨境支付,并从市场交易需求出发,对边贸企业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如取消行政审批、进一步简化单证、明确现钞结汇依据等,推动了我国边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在外汇市场方面,今年12月底,外汇局发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整合银行即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简化银行结售汇信息变更备案程序,便利银行结售汇业务,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此外,外汇局于今年6月底出台了以外汇期权为重点的外汇市场发展措施,同时简化市场准入,衍生品交易趋于活跃,便利了企业进行风险对冲。 

外汇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表示:“外汇局注重清理和整合法规,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透明清晰的政策框架。” 

截至今年三季度,在经常项目管理中,2009年以来共取消了82%的行政许可,整合废止了80%的法规,其中,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改革就分别废止了123件和52件法规,合计175件。根据企业调查数据和企业数量测算,改革实施一年后,全国外贸企业节省的人工、交通等费用达到近48亿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