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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自贸区金改创新经验已可复制推广

上海证券报2014年08月27日08:37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便利跨境贸易投资”的核心理念,自贸区金融改革的相关政策主要从推动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及简化外汇管理等领域,适时有序地组织试点,并逐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经验。

邵宇

将近一年前的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出台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了自贸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与主要措施,其中金融领域改革是重中之重,其核心内容是金融制度创新、金融服务强化和金融市场开放。由此,上海的新使命和新征程是:向伦敦、纽约进发,打造三足鼎立的国际金融中心。通过自贸区,可以先建立一个庞大的金融资产缓冲区和蓄水池,完善人民币的全球循环路径,并且最终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打通资本账户,进行双向投资、相互渗透,实现金融资源的全球优化配置,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在风险可控和效率提升的前提下,上海有望最终形成类似伦敦和纽约的、全面渗透型和内外一体化的真正的全球金融中心。

随后一行三会分别出台了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的相关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提出了三十条具体建设意见(即“金融30条”),今年2至5月短短三个月间,涉及“金融30条”的五部细则陆续出台。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便利跨境贸易投资”的核心理念,自贸区相关政策主要从推动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及简化外汇管理等领域,适时有序地组织试点,并逐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经验。

上海自贸区在金融改革方面的推进,可以大致划分为五个方向,即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平稳有序开放资本市场、增强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体制等,同时在改革的进程中注重风险评价,前提是风险可控,目标是可复制可推广。

利率市场化还剩最后一道关卡

央行对利率市场化设计的改革推进路线图是:“先贷款后存款,先外币后本币,先大额后小额,先单位后个人”四步走战略。2013年7月20日,央行已经全面放开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进程还剩存款利率上限最后一道关卡。

小额外币存款利率试点得以推广。央行于2014年2月27日在自贸区内进行了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的试点,试点过程中市场总体表现平稳。根据自贸区试点“可推广可复制”的理念,6月27日,央行将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改革扩展至全上海市。试行近一个月来,试点前后挂牌利率基本持平,实际执行利率微升,外币存款总量增长平稳有序。

在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同时,央行也出台了一系列相配套的措施。2013年9月24日,成立了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旨在对金融机构自主确立的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以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下一步目标即将把小额外币利率市场化推广至全国,真正实现外币利率的完全市场化。而在外币利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成熟后,人民币存款利率的放开也可以期待。

与此同时,存款保险制度也有望出台。民营银行和互联网小贷公司试点是倒逼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打破了银行业国有资本垄断的格局,金融机构主体更加多样化,增强金融服务的能力且有利于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然而,伴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和民营银行的引入,未来银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破产的银行不能由政府“埋单”,因此必须建立保护存款人利益的存款保险制度。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未来或将出现实质性进展。

人民币国际化加速

可以说,自贸区承担的最重要的使命之一就是人民币国际化,尤其是通过上海自贸区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扩大,加速人民币国际化。随着“一行三会”出台的51项自贸区金融细则渐次落地,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增势迅猛,2014年2月21日出台的《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对跨境人民币结算、人民币境外借款、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与经常项下集中收付业务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央行30条”里关于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条款,允许区内企业从海外借人民币贷款,从海外关联公司借款,即人民币跨境资金池,允许区内企业集中收付、轧差,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人民币结算。

操作简化与支付创新便利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今年央行出台的关于跨境人民币支付与使用的两项细则,进一步简化了直接投资操作流程、扩大了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范围、引入了互联网第三方支付手段。目前企业和个人均可更加便捷地办理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助于中国企业“走出去”;但是,个人直接投资试点并不意味着资本项下的开放,目前个人跨境直接投资只能投资于实业,资本市场的开放有其特别的制度安排。

平稳有序开放资本项

金融开放创新是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随着金融改革的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此基础上,平稳有序地推进资本市场开放,是中国金融改革应该审慎遵循的路径。我国已于1996年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的可自由兑换,之后监管层通过不断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扩大QFII、QDII和RQFII额度等举措,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相关工作。自贸区作为金融改革的试验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资本项目开放的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开设自由贸易账户以及搭建国际化金融交易平台两个方面。

在利率和汇率还没有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直接放开资本项目会带来跨境资金套利的风险。因此,自贸区通过开设自由贸易账户,实施了隔离型的资本项目可兑换策略。区内和境外企业可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办理经常和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资金结算。对区内企业而言,在对外直接投资审批改备案的背景下,自由贸易账户的开设,为境外股权投资企业简化了操作流程,提高了境外投资的效率,鼓励企业“走出去”。例如中国银行已经为自贸区企业办理了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打通了国际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交易通道。对区内个人而言,个人自由贸易账户目前仅限于经常项下的交易,以后随着央行进一步的配套细则出台,区内个人有望借助自由贸易账户,以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身份直接投资港股、美股等境外资本市场。

搭建国际金融交易平台。随着自由贸易账户体系的顺利构建,自贸区内资本市场的建设也正在逐步落地。搭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可以为区内企业直接融资提供相关服务,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并购提供资产转让服务,为外资企业境内投资提供风险对冲工具,为境内企业和个人开展海外投资提供交易支持,为境内证券经营机构拓展国际业务提供平台,是资本市场开放的重大举措。

下一步将积极推动资本市场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出台,积极推动证券、保险等非银行机构以自由贸易账户为依托开展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积极推动境外机构通过自由贸易账户进入上海证券及期货市场投资。

自贸区业务促进银行业转型发展

金融服务的功能离不开金融机构的入驻和金融业务的开展。金融创新的主体开始呈现多元化,不仅包括商业银行,还有金融租赁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各类型机构参与到自贸区金融创新中来。自上海自贸区挂牌以来,自贸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扩宽金融机构准入条件与增强服务能力构想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会均积极响应,也于同月29日分别出台了相应政策细则。这也大力集聚了一批金融类机构,截至6月底,区内新增的持牌金融机构70家,其中中资银行分行14家,外资银行支行23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11家,证券期货公募基金等证监会审批的金融机构再投资项目14家,非银行金融机构1家,第三方支付机构1家,交易平台2家。

自贸区的业务开展正在促进银行业的转型发展,借助自贸区这一与国际金融市场高度接轨的金融环境,将中资银行的品牌输出到国际市场,共同服务在境内注册和海外开户的企业。

宏观审慎监管体制突出强化风险可控

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首要前提是风险可控。值得注意的是,“金融30条”明确指出区内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以维持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性,央行可根据形势判断,加强对自贸区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动的管制;此外,对人民币境外借款方面也利用了一系列宏观审慎政策参数这种全新的调控手段。

央行特别关注宏观审慎监管引发的风险,将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相结合。2010年来,利用宏观审慎政策来维持金融稳定的观念得到了国际领域的广泛认同,我国也在“十二五”规划中正式提出“逆周期宏观审慎制度框架”,并重点运用于自贸区金融改革的监管过程。以宏观审慎替代传统数量型监管是否确实有效还有待进一步考证,然而宏观审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宏观审慎监管的重点应放在对系统风险的预警上并构筑外部冲击的“防火墙”,加强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性,保障相机抉择制度的透明度、责任心和前瞻性,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协调配合、互为补充的机制,不断完善相关管理手段。我国在2013年建立了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其职责之一是“维护金融稳定和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协调”,一行三会等监管机构必须重视、协调各自在宏观审慎监管架构中的作用,提高系统性风险监管效能。一个可取的办法是直接构建一个金融业公会或者管理委员会之类的体系,明确协调机制,增强政策的透明度。此外,采取市场化的手段构建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如托宾税等方法也应该列入研究内容。

(作者系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