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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警示同业业务四大隐患 释放监管信号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04月30日08:00分类:中国央行

核心提示:央行报告指出,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存在发展不规范、规避监管、期限错配增大和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效果,存在风险隐患。这是央行首次以公开报告的形式,对我国金融机构同业业务风险进行警示,释放出强烈的监管信号,备受市场关注。

新华社记者王宇、王培伟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中国人民银行29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3)》指出,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存在发展不规范、规避监管、期限错配增大和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效果,存在风险隐患。

央行报告还指出,当前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的风险有所积累,流动性风险管理难度加大,同业、表外、理财等业务潜在风险应予关注,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这是央行首次以公开报告的形式,对我国金融机构同业业务风险进行警示,释放出强烈的监管信号,备受市场关注。

金融机构同业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各项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业投资等相关业务。最近两年以来,我国银行同业业务逆风狂飙,根据中国社科院世经所学者张明的测算,我国16家上市银行的同业资产已由2010年底的5万亿元蹿升至目前的18万亿元。同业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的比重,则由2010年的8%上升至2012年的12%,其中有些股份制银行已经超过25%。

同业业务快速增长有其客观背景和现实需要,但相关风险也逐渐凸现。去年6月份在银行间市场上演的“流动性紧张”事件,其导火索之一就来自于某些银行在同业业务环节上出现危情,引发了市场恐慌情绪的蔓延。

报告中,央行以“规范同业业务”为专栏,直陈同业业务存在以下四大风险隐患:

一是由于同业业务具有不缴存存款准备金、节约资本和拨备、不受存贷比约束以及交易对手之间互利等特点,部分银行机构通过同业业务规避宏观调控和监管要求。二是不少金融机构通过较低成本借入短期同业资金,再投资于期限长、收益高的资产来获取超额收益,期限错配不断增加,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三是部分同业业务透明度低,会计核算不规范,加大了风险监测和监管难度。四是金融机构间资金联动性增强,部分同业业务通过多层“通道”包装,结构复杂,资金划转频繁,造成金融机构整体资产规模虚增,一旦某个环节发生风险,极易引发交叉性风险传染。

“一些银行通过表外业务、同业存款来弥补存款流失,这会导致银行经营风险放大、流动性风险加大,流动性风险将是未来银行面临的较大风险。”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说。 

分析人士预计,对同业业务的规范管理已进入监管层视野。

“为控制房地产、影子银行、地方融资平台'三位一体’的金融风险,政府很可能继续加强对银行同业业务及其他“影子”银行活动的监管。”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周景彤说。

央行在报告中即建议,为切实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推进同业业务健康发展,要规范同业业务类型和会计核算,加强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内部管理,提高同业业务外部监管要求,规范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提高同业业务透明度,切实防范风险隐患。

十分巧合的是,银监会在29日举行的第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上,也对同业业务的规范发展提出要求。会议指出,要有效控制同业业务规模和比重,使同业业务回归流动性管理手段的本质,有序推进同业业务专营部门制改革。(完)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