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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官员:沪自贸区金融措施争取三月内落实

汇通网2013年12月04日10:20分类:中国央行

核心提示: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张新表示,大部分金融支持措施争取用三个月时间落地实施,用一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管理模式。

在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多项举措后,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张新表示,大部分金融支持措施争取用三个月时间落地实施,用一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管理模式。

央行上海总部网站周二(12月3日)晚间刊登张新对于有关自贸区一些热点问题的答复。他指出,央行的扶持政策适用范围包括两方面,一是为试验区提供服务的上海地区金融机构,不仅仅是银行,还包括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仅包括试验区内的金融机构,还包括整个上海市的金融机构。二是试验区内的实体经济,包括试验区内的居民与非居民。

对于上海自贸区金融支持政策是否仍需要等细则公布之后才能落实的问题,张新表示,央行的多项支持政策中,大部分条款如跨境人民币业务、外汇体制改革、自由贸易账户设立已基本成熟,可以立即实施;还有一部分需制定细则后在全国率先组织实施,如利率市场化

他说,部分市场影响较大的措施需制定细则后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审慎实施。例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也需要制定细则后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尽快实施。

他还指出,自贸区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等举措指向自贸区金融创新,最终将服务于自贸区实体经济,避免自贸区在享受创新金融举措之后,其肩负的发展实体经济、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历史使命不断弱化,成为金融的特区。

张新说,在找准出发点和落脚点之后,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可以大胆创新落地实施,上海地区金融外汇等机构可根据央行的规定,创新为自贸区金融提供服务。

中国央行网站周一(12月2日)刊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该意见共分七项30条。

[责任编辑: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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