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货币互换年内达7000亿 “二进”欧洲
核心提示:中国人民银行9月9日与匈牙利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 3750亿匈牙利福林的中匈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这也是继中英今年6月22日签署货币互换协议以来,人民币年内“二进”欧洲。2013年以来,中国已与四个国家签署货币互换协议,累计规模为7000亿元人民币。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中国人民银行9月9日与匈牙利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 3750亿匈牙利福林的中匈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这也是继中英今年6月22日签署货币互换协议以来,人民币年内“二进”欧洲。
中国金融信息网人民币频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资料和数据进行整理发现,自200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21个国家、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涉及规模为22162亿元人民币。
国家、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 | 签署时间 | 流动性支持规模 | 有效期 | 备注 |
韩国银行 | 2008年12月12日 | 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 | 3年 | 已失效 |
2011年10月26日 | 3600亿元人民币/64万亿韩元 | 3年 | 续签并扩大规模 | |
香港金融管理局 | 2009年1月20日 | 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元 | 3年 | 已失效 |
2011年11月22日 | 4000亿元人民币/4900亿港币 | 3年 | 续签并扩大规模 | |
马来西亚国民银行 | 2009年2月8日 | 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 | 3年 | 已失效 |
2012年2月8日 | 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 | 3年 | 续签并扩大规模 | |
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 | 2009年3月11日 | 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 | 3年 | |
印度尼西亚银行 | 2009年3月23日 | 1000亿元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 | 3年 | |
阿根廷中央银行 | 2009年4月2日 | 700亿元人民币/380亿阿根廷比索 | 3年 | |
冰岛中央银行 | 2010年6月9日 | 35亿元人民币 | 3年 | |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 2010年7月23日 | 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 | 3年 | 已失效 |
2013年3月7日 | 3000亿元人民币/600亿新加坡元 | 3年 | 续签并扩大规模 | |
新西兰储备银行 | 2011年4月18日 | 250亿元人民币 | 3年 | |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 | 2011年4月19日 | 7亿元人民币 | 3年 | |
蒙古国中央银行 | 2011年5月6日 | 50亿元人民币 | 3年 | |
2012年3月20日 | 100亿元人民币/2万亿图格里特 | 3年 | 续签并扩大规模 |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 | 2011年6月13日 | 70亿元人民币 | 3年 | |
泰国银行 | 2011年12月22日 | 700亿元人民币/3200亿泰铢 | 3年 | |
巴基斯坦国家银行 | 2011年12月23日 | 100亿元人民币/1400亿卢比 | 3年 | |
阿联酋中央银行 | 2012年1月17日 | 350亿元人民币/200亿迪拉姆 | 3年 | |
土耳其中央银行 | 2012年2月21日 | 100亿元人民币/30亿土耳其里拉 | 3年 | |
澳大利亚储备银行 | 2012年3月22日 | 2000亿元人民币/300亿澳大利亚元 | 3年 | |
乌克兰国家银行 | 2012年6月26日 | 150亿元人民币/190亿格里夫纳 | 3年 | |
巴西中央银行 | 2013年3月26日 | 1900亿元人民币/600亿巴西雷亚尔 | 3年 | |
英格兰银行 | 2013年6月22日 | 2000亿元人民币/200亿英镑 | 3年 | |
匈牙利中央银行 | 2013年9月9日 | 100亿元人民币/3750亿匈牙利福林 | 3年 | |
规模共计 | 22162亿元人民币 |
中国人民银行6月22日与英格兰银行签署了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200亿英镑的中英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这也是中国和第一个G7国家签署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进入2013年以来,人民银行已与四个国家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互换协议,其中,仅新加坡是亚洲国家;英国、匈牙利地处欧洲;巴西则在南美洲。累计规模为7000亿元人民币。
货币互换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从货币互换路线来看,遵循了从周边贸易伙伴如中国香港和韩国,到新兴市场国家如印度尼西亚、关键地区枢纽国家如土耳其和阿联酋,再到西方国家比 如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渐进路径。如今,与中国实现货币互换的国家和地区突破G7“防线”覆盖至英国。G7系指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和日本。
货币互换协议是指互换双方可在必要之时,在一定规模内,以本国货币为抵押换取等额对方货币,向两地商业银行设于另一方的分支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通过货币互换,将得到的对方货币注入本国金融体系,使得本国商业机构可以借到对方货币,用于支付从对方的进口商品。这样,在双边贸易中,出口企业可以收到本币计值的货款,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费用。
特别声明:文章只反映作者本人观点,中国金融信息网采用此文仅在于向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立场。转载和引用此文时务必保留此电头,注明“来源于:中国金融信息网”并请署上作者姓名。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