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发布】0.25%至1.5%!央行公布五档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19家系统重要性银行面纱同步揭晓!

新华财经北京10月15日电 据人民银行官网15日消息,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框架,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要求,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制定了《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附加监管规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附加监管规定》借鉴了国际金融监管的实践经验,充分考虑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有助于健全我国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补齐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制度短板,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具体来看,《附加监管规定》共五章22条,包括总则、附加监管要求、恢复与处置计划、审慎监管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附加监管指标要求,包括附加资本、附加杠杆率等。例如,《附加监管规定》提出,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满足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基础上,还应满足一定的附加资本要求,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分为五组,第一组到第五组的银行分别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资本要求。若银行同时被认定为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不叠加,采用二者孰高原则确定。

针对不同组别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监管要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不同组别系统重要性银行在恢复与处置计划、信息报送与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的要求是相同的。后续,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结合监测分析和压力测试情况,基于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判断,完善监管指标设计,对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差异化的要求,推动系统重要性银行保持充足的损失吸收能力。附加监管要求不影响现有宏观审慎评估(MPA)规定的实施。

此外,《附加监管规定》还明确,系统重要性银行应拥有充足的资本和债务工具,增强总损失吸收能力,在经营困难时能够通过减记或转股的方式吸收损失,实现有序处置。而在满足杠杆率要求的基础上,系统重要性银行还应额外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附加杠杆率要求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的50%,由一级资本满足。银行应在进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或者系统重要性得分变化导致组别上升后,在经过一个完整自然年度后的1月1日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

二是明确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要制定集团层面的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建议,并按规定提交人民银行牵头的危机管理小组进行审查。

《附加监管规定》明确,在系统重要性银行持续经营能力可能或者已经出现问题等压力情景下,满足预先设定的触发条件,系统重要性银行启动并执行恢复计划,快速补充资本和流动性,以度过危机并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恢复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在面临资本不足或流动性困难时可以采取的措施及具体执行方案,包括补充流动性、资产出售、补充资本、暂停或限制分红、压缩经营成本等。

同时,处置计划建议应立足于机构自救,落实自救资金来源和制度安排,采取内部纾困模式,落实股东和债权人的风险化解与损失承担责任,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处置策略分析,处置权力分析(例如更换负有责任的管理层等相关人员),处置工具分析(例如收购与承接、过桥银行、经营中救助)等。

三是明确审慎监管要求,包括信息报送与披露、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公司治理要求等。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可基于监测分析和压力测试结果,适时向系统重要性银行提示风险,督促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

《附加监管规定》提到,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当全面梳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领域和薄弱环节,建立覆盖所有实质性风险领域的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体系。银行进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后,由董事会承担相关工作的最终责任。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可基于监测分析和压力测试结果,评估系统重要性银行的信贷集中度、复杂性、业务扩张速度等关键指标情况,强化事前风险预警,引导银行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系统重要性银行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或威胁金融稳定情形的,人民银行可向该银行直接作出风险提示,并抄送银保监会。必要时,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照法定程序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业务结构、经营策略和组织架构提出调整建议,并推进有效实施。系统重要性银行应按要求限期整改。

系统重要性银行违反附加监管规定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于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可以与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人民银行可以建议银保监会采取审慎监管措施,银保监会积极采纳建议并及时作出回复。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实施附加监管,对促进系统重要性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在0.25%到1%之间,监管力度符合市场预期。入选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均满足附加资本要求,无需立即补充资本,不会影响信贷供给能力。同时,《附加监管规定》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建立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高资本内生积累能力,切实发挥资本对业务发展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于同日还发布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基于2020年数据,两部门评估认定了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包括6家国有商业银行、9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4家城市商业银行

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第一组8家,包括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第二组4家,包括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三组3家,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第5号(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

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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