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发布】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周诚君:关于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银行账户体系更好提供金融服务的思考

新华财经北京1月26日电 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周诚君日前撰写《关于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银行账户体系更好提供金融服务的思考》。周诚君表示,海南独立账户体系建设、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建设,始终应以充分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实体经济为目标,以在开放度和自由便利度上真正对标国际为准则,而不是定位于搞国际金融中心、离岸中心。

一、银行账户体系建设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服务中起到特殊重要作用

银行账户是资产持有、交易、结算、清算以及金融管理当局进行相关统计监测和监督管理的基本载体,是金融市场、金融机构运行的基础。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经济活动已经很少以物易物或使用现钞交易了,大多数商品交换、劳务提供,以及金融资产投资交易,都需通过银行账户记录、反映和结算,银行账户在现代经济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到海南自由贸易港,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以后,一方面,经济金融活动将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实现低税率、简税制、零关税,商品、货物、劳务、金融资产的持有、交易、结算都将有别于封关运作之前,有别于内地,而这些交易、结算都需要通过账户体现、记录。相应地,对动产不动产的持有,以及经济活动产生的所得、增值等进行税收征管,也都需通过银行账户来实现。因此,账户要能体现全岛封关运作之后经济金融活动的新属性。

另一方面,全岛封关运作之后,海南市场主体所持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金融资产将实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意味着不管是资金账户,还是金融资产账户,都将实现较之于封岛前或内地有更大的对外开放度,理想状态是基本可对标香港和其他国际上典型的自由贸易港,真正做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账户内可自由兑换、资本和金融账户对外开放。如全岛封关运作后继续沿用与内地一体化的账户体系,显然无法实现这个目标,所以需要一套有别于封岛前与内地联通的账户体系来反映新的金融活动及其监管规则。

新账户体系的基本要求是,一方面能充分记录和反映全岛封关运作后,市场主体的各类交易结算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来源于岛内经济金融活动的收入、所得、财产持有、变更等,并相应地对此进行税收征管,防止偷税漏税、洗钱等。另一方面在资金和金融资产实现“一线放开”、对国际充分自由开放、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情况下,实施“二线管住”,确保岛内资金、金融资产等与内地有可靠的隔离,也就是要做到岛内账户与内地账户之间要严格进行跨境管理。只有“二线”管住了、管严了,才能充分保障“一线”能放得开,岛内的资本和金融账户才能真正做到对外开放和可自由兑换,并不会成为内地资金和金融资产通过海南岛账户进出国际的通道。

二、全岛封关运作将导致财产权利的法律属性发生变化

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岛封关以后,将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自由贸易港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创新管理制度,同时实施以“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为特征的特殊税收政策安排,这就决定了海南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责任义务边界与封岛前相比,将发生深刻改变。

首先,海南市场主体身份将发生变化。从自然人看,全岛封关运作后,三类自然人将成为海南居民:一是具有海南居民身份证的,二是持有海南居留证的,三是在海南工作、居住满183天的。从机构法人看,注册在海南的合法机构法人将成为有别于内地的海南市场主体法人。这些海南居民和机构法人开展经济金融活动可享受有别于内地的税收政策,比如其交易或劳务所得只要承担15%的所得税;同时,其财产特别是资金和金融资产可充分实现国际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运用。这决定了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将有别于内地,需要进行明确的界定和管理。

其次,商品和货物的法律属性发生了变化。“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决定了海南商品货物的生产、流通、占有等经济行为将承担与内地截然不同的税收,相应地海南商品货物也将呈现与内地不同的价格。价格体现价值,税收属于法律义务,价值和承担法律义务不同,意味着海南商品货物在全岛封关运作后,也与大陆的同类商品货物在法律属性上发生了变化。商品货物以占有和保管体现物权,体现相应的财产权利。因此,全岛封关运作后,需对体现不同税制的海南商品货物在占有和保管上进行明确区分,确保不与大陆商品之间出现混淆,规避走私、倒卖等非法套利行为。

如果要在占有和保管上对商品和货物进行明确区分,一种方式是在内地和海南之间设立海关,确保海南和内地之间的商品流通按进出口管理;另一种方式是对内地按现有规则流通到海南的商品货物进行特殊区域专门存放,明确这些产品流通回内地的条件。所以我们看到,全岛封关运作后,按现有自由贸易港实施方案,商品货物一旦从内地到了海南,它的物权法律特征就发生变化,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自由回到大陆,回到大陆是有条件的。这就是商品货物领域的“一线放开、二线管住”。

第三,资金和金融资产的法律属性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市场主体获得的劳务收益,不论体现为现金、银行存款还是其他金融资产,都要做到“一线放开”,也就是在国际范围内可自由流动和兑换。因此,对于合法的海南市场主体,其资金和资产是充分享受资本和金融账户开放,以及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的。这时,海南的现金就有别于内地的现金,因为它的使用、存取和跨境携带规则将有别于内地;海南的银行存款也将有别于内地的银行存款,因为它进行跨境转账、支付、结算的自由度大大增加,监督管理规则与内地有显著不同;海南的金融资产也有别于内地的金融资产,因为这些金融资产可自由流向国际市场,在国际范围内对标国际规则进行转让、交易、结算,这些规则将与内地规则有很大不同。所有这些不同具体将是什么样的呢?可充分参照现在香港的相关政策,也就是香港在现金、银行存款和金融资产及其持有、交易、结算等方面的相关监督管理规则。

这种情况下,海南市场主体的现金、银行存款和金融资产还能像过去那样,自由按照国内规则和方式进行自由流通吗?无疑是不能了。也就是说,全岛封关运作后,一旦实现了“一线放开”,岛内资金和金融资产做到对国际的“畅通无阻”,就无法再保留与内地市场的自由划转、流通。这就是“二线管住”,确保内地现有的跨境结算和资本管理措施有效,不因海南的“一线放开”而有漏损。具体地,现金以占用体现物权,因此要采取类似商品货物的海关管理。银行存款和金融资产通过账户进行存管并体现财产权利,因此要通过有别于内地的特殊账户设计安排,进行准确界定和管理,并与大陆银行账户和金融资产账户之间进行有效的跨境隔离和跨境监督管理,防止资金和金融资产套利和非法跨境流动。

可见,“二线管住”是“一线放开”的前提和基础。海南自由贸易港要长期保持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政策,要对标国际真正实现“岛内自由”和面向国际的高水平开放,只要内地税收和开放政策与海南存在较大差距,就必须在海南和内地之间树立严密的“篱笆墙”,防止商品、货物、劳务、资金、金融资产的大规模跨境套利和非法转移、外逃。总体而言,我们有香港这个比较成功的经验和例子可以参照。香港作为一个国际自由港,其自由开放度在国际上一直居于领先地位,香港的经济金融规则与大陆有较大区别,但同时两地又有非常紧密的经济金融往来,通过严格的跨境管理,双方总体上比较顺畅地处理好了香港与大陆内地之间在商品货物、劳务、资金和金融资产上的跨境流动关系。类似地,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后,要想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真正意义上的对标国际高水平开放,就一定要在海南与大陆内地之间有严格的“二线”监管,且该监管应充分有效,其有效程度就类似于现在大陆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跨境管理。

三、现有账户体系和FT无法实现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金融服务功能

(一)现有全国账户体系无法支持海南自由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

我国现有账户体系覆盖全国,从内地到海南都是同一个账户系统。无论是在地理空间上还是在市场主体上,这个系统都无法专门针对某一特殊地区进行特别业务处理,并进行区别性的监督管理。因此,在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后,对海南市场主体进行商品、货物、劳务、金融资产交易过程中,相关的资金往来和结算,以及对海南市场主体的银行存款,现有全国账户体系无法实现区别对待,无法做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

不仅如此,这个账户体系还十分复杂,分本币、外币、离岸、FT、NRA等多个账户类型,接受不同的监管规则,开户条件、经办业务各不相同;办理具体不同业务、尤其是一些金融和资本项下业务时,往往针对不同业务还要开立不同账户,做到所谓“专款专用”,实际上就是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整个账户体系呈明显的碎片化特征。

从国际成熟自由贸易港的情况看,其账户体系都比较简单明了、规则清晰,如香港和伦敦都不区分本币外币,只有一个账户体系,新加坡也明确宣布了要把离岸在岸账户合并。为什么呢?账户是为市场主体存管资金并用以进行支付、清偿、结算的基本载体。账户的碎片化和规则复杂化将带来一系列问题,即使一个市场主体为了各种经济活动须在同一家银行开立多个账户。第一,每个账户都要存放一定的资金用于支付结算,这在成本上是不经济的,所有的资金都是有成本的。第二,市场主体不能统筹利用其所有资金,无法进行良好的流动性管理,对企业财务管理带来很大的困扰。第三,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每个市场主体有多个账户、不同业务需要开立不同账户才能办理,大大增加了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难度和成本,对业务系统资源也造成很大的负担。

总体看,全岛封关运作后,海南自由贸易港需要有一套真正能落实“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账户体系,这个账户体系应独立于现有的全国账户体系,且应尽可能简单、清晰、规则透明、功能齐全。这样才能确保未来海南资金管理和交易结算的高效率、低成本,体现竞争力,这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经济金融得以高效运行的基础。实施好的市场经济规则、真正有国际竞争力的自由港,其账户体系就应该结构单一、功能完整、规则清晰透明,尽可能做到一个市场主体只开一个户,不管是本币、外币,是用于经常项下还是用于资本项下,所有资金都可以存放在这个账户中,并进行统一的流动性和财资管理,同时能便利商业银行展业、做好合规风控,更有助于金融当局统计、监测和监管。

(二)FT账户无法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需求

FT账户在理论上和技术上都可以做到与现有账户体系的相对隔离,但FT具有过渡性、试验性,是一个低效率的账户体系。一是FT账户设计复杂。技术上FT账户是通过在现有账户体系加前缀的方式实现的,这决定了它字节冗长。同时,基于境内各方面业务管理要求,FT还不得不针对不同市场主体设计了FTI、FTN、FTE、FTU等一系列不同类型的账户,进一步增加了FT账户及其规则的复杂性。总体看,很难把FT进行大幅简化,这决定了这个账户体系的运维成本很难降下来,很难在便利性上真正有竞争力。二是FT账户不具备成本竞争力。它在本质上是一个在岸账户,在存款准备金、业务开展和监管、存保和税收征缴等各方面,都完全面对并受限于现有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并没有在机制和成本竞争力上有根本性的变化,体现不了国际高水平规则。三是管理上不独立。一方面,FT账户在商业银行端基于商业银行的境内核心业务系统,摆脱不了商业银行总行核心业务系统运行与管理的影响。另一方面,FT账户管理全部都集中在商业银行总行,海南FT也须依附在商业银行总行的FT业务系统上,数据、资金、并表、清算都在总行FT系统。四是得不到中央银行清算支持。FT账户不连接中央银行清算系统,需要离岸平盘,也就是清算需靠自己在离岸寻找交易对手、通过离岸同业往来账户实现,这大大降低了系统清算和结算效率,根本无法保障未来海南自贸港经济金融大规模交易结算的需要。

有观点认为,可以对FT进行改造,使之成为满足海南自由港发展要求的“多功能FT账户”。技术上能做到吗?当然可以。但问题是,第一,FT就是FT,再改造它也离不开商业银行总行的核心业务系统,它只能通过加前缀的方式实现相对隔离,不是一个独立的账户体系。第二,只改造FT,不建设一套相应的中央银行金融基础设施,同时提供跨行清算、结算功能,或者说FT不连接中央银行业务和清算系统,再怎么改造,其清算结算效率都不会高,都不会具有国际竞争力。第三,经过这几年的摸索,现在对FT的功能定位、管理架构总体上都比较清晰了,政策上很难会允许设立一个独立于全国FT的海南FT系统。既然要花大功夫改造,为什么不一步到位,新上一个真正独立的、反映自由港经济金融活动和规则的独立账户体系呢?

四、海南自由贸易港应构建一套独立的账户体系 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资金管理和清算结算服务

海南自由贸易港要有一套独立的账户体系。海南自由贸易港要实现封关运作后人、财、物流动的充分自由便利,对标国际做到“一线放开”,就要能准确区分哪些资金是可以自由配置的,而且是可以面向国际自由流动的。要想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有一套独立的账户体系。一方面,这套账户体系记录海南市场主体在岛内开展的经济金融交易活动,体现交易金额、所得,反映海南自由贸易港财产权利及相关法律法规。只要资金合法进入这个账户,就可以享受海南当地税收政策,就可以面向国际自由配置,实现“一线放开”。另一方面,这套账户与内地账户是隔离的,两者之间任何转账、结算都要严格按跨境管理,即使是同一个市场主体的同名账户,相互之间转账也需要按跨境管理,从而实现“二线管住”。

提供与海南自由贸易港相适应、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清算结算服务。银行账户的基本功能是资金存管和支付清偿,但该基本功能的顺利、即时实现就涉及到清算结算问题。不同市场主体在不同金融机构开户,相互之间的转账、支付之所以能实现实时、足额到账,是因为有中央银行现代化支付体系提供清算和结算服务。同样,未来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后,一方面,各家海南商业银行建立了一套有别于内地的独立账户体系,另一方面,这套账户体系也必须连接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这样才能给客户提供实时跨行转账支付。由于海南银行账户体系是独立于内地的,现有的、全国统一的央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在全岛封关运作后也将是无法直接与之相连并提供服务的。这意味着,海南人民银行还需要建立一套针对海南独立账户体系的海南中央银行清算系统,为商业银行和所有市场主体提供有国际竞争力的清算结算服务。

更进一步延伸讨论,实际上全岛封关运作后,涉及现金管理、货币发行,以及为其他各类金融资产的登记、托管、交易、结算服务的金融资产账户及其相应的基础设施,也都需要相应地建立一套独立的体系,从而才能真正做到“一线放开、二线管住”。限于时间不再具体讨论。内地账户暂时并存,但会逐步萎缩。在封岛之后的过渡期,可允许岛内原有的账户体系继续运行一段时间,但内地账户在海南会逐步萎缩,主要是因为:第一,这个账户体系是连接内地的,因此是完全体现内地管理规则的,进入这个账户的资金需按内地规则进行转账结算、缴纳税收、接受监管,并按内地规则进行跨境业务管理。第二,这个账户与海南新建的独立账户体系之间,须按“二线管住”原则进行严格的跨境管理,即使是同一个市场主体在岛内同一家银行的同名账户,相互之间的资金转账结算等均需严格按跨境管理。第三,两个账户体系只能有一个账户具备零售业务和现金业务功能,否则,市场主体可通过零售业务、特别是现金业务,基于两个账户间不同的政策、利率、汇率等,实现两个账户体系间的资金转移和套利。通常,为了更好支持自由港经济金融活动,须确保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账户是全功能,因此内地账户在功能上一定是受限的。第四,过渡期,可考虑允许岛内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哪个账户体系作为常用账户体系,但理性市场主体最终大多将选择海南自由贸易港独立账户体系。因为它便利、开放、对标国际,是全功能账户,可享受更多的优惠和自由便利化政策;而内地账户体系不仅自身功能受限,而且资金管理特别是跨境业务受限于内地各项资本项目管制政策,很难满足自由港经济金融活动需要。

五、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业的发展要以服务实体经济、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基础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金融业发展要着眼于全岛封关运作后,具有特殊法律属性的海南“人、财、物”经济活动的要求,要有明确的长远观点和顶层设计,确定目标、方向并进行充分规划设计,想清楚了、看准了就尽快动手,早做准备,以便宣布全岛封关运作后能及时投产使用,支持实体经济。同时,账户体系绝不仅仅是账户自身的事,而是广泛涉及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系统、涉及中央银行的相关基础设施,其建设需要巨额成本和较长周期,具有较大制度惯性和路径依赖特征,由不得“摸着石头过河”,更不能到时候发现不适用而想推倒重来。

需要强调的是,海南独立账户体系建设、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建设,始终应以充分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实体经济为目标,以在开放度和自由便利度上真正对标国际为准则,而不是定位于搞国际金融中心、离岸中心。现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服务最应该、也是最急迫需要思考的是,如何服务全岛封关运作后,具有特殊财产权利法律属性的商品货物、劳务、资金、金融资产等的各种交易,能按自由贸易港各项政策顺利开展,特别是相应的零关税、简税制、低税率政策和“一线放开”政策能顺利落地;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能提供即时有效的结算,能够帮助市场主体按照最新规则在交易完成后及时进行资产的交割和资金的对付,而且效率上很高,至少要对标香港,这样才有国际竞争力。同时,也能确保“二线管住”,不产生大的漏损,不让内地商品货物、劳务、资金和金融资产通过海南非法套利、避税,甚至非法出境。这样,才能让中央放心,才能确保“一线”放得开。

在确保“岛内自由”、“一线”真正实施高水平开放政策条件下,就要充分相信市场主体,相信开户人,允许岛内资金和其他金融资产自由跨境流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金融设计不是为了搞大金融产业或让金融成为海南主导产业,而是为了支持自由贸易港各项最新投资贸易规则的落地和实体经济的发展。有了很好的实体经济和基础设施,金融自然而然就发展起来了。为什么有很多中国跨国公司将其全球资金管理中心放在香港、新加坡、伦敦和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呢?因为放在中国大陆,资本管制比较严格,商业银行跨境结算须履行严格的审核手续,资金全球调拨、运用不方便,所以才不得不放在那些资本可充分自由流动的国际金融中心,但也需要为此付出高额的各种成本,往往还有时差,有语言障碍,甚至有安全和法律风险问题,毕竟不在国内,不是同一个政治和司法体系。

如果海南自由贸易港真正实现了“一线放开”,建立一个像香港那样充分自由的金融市场,并能够提供对标国际的各种金融服务,可以想象,将会有很多中国的跨国公司愿意将其全球资金管理中心放在海南。这是因为:第一,资金可充分跨境自由流动,便利在全球范围内调拨和运用;第二,人员、房租、税收等都很便宜,资金管理成本低,没有时差和语言障碍等;第三,在中国境内,受中国司法管辖,更有安全感,等等。

总之,讨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账户安排和金融服务问题,不是为了规划海南金融产业本身的发展,而是讨论如何服务海南的实体经济,讨论如何围绕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后,金融服务自由贸易港的商品货物和劳务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规则,顺利开展各项经济活动,进而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业相应的发展、壮大。

(本文根据作者2020年12月22日在海口举办的“金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而成,将于《海南金融》杂志2021年第一期上发表。)

编辑:翟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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