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修订《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增强行政处罚透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的新要求,满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金融机构合规稳健经营的客观需要,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央行对《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处罚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与9月2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央行表示,行政处罚是促进金融机构合规、稳健经营,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而原《处罚规定》发布时间较早,整体制度设计已经难以满足落实“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实际要求和人民银行工作的客观需要,亟待进行修订。

此次对《处罚规定》的修订,央行以“查处分离”为核心,理顺行政处罚程序。同时,修订坚持问题导向,提升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性。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修订后的《处罚规定》还增强行政处罚的透明度。

据介绍,《处罚规定》具体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实施原则、职能分工、管辖、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设立与职权、案件立案和调查、案件审理和审议、陈述申辩和听证、处罚决定等事项,主要修订了四部分内容。

一是真正做实行政处罚委员会,发挥集体审议功能。《处罚规定》按照“查处分离”的原则,明确人民银行各级行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议和决定,审议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及行政处罚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规定了行政处罚委员会的会议审议和书面审议方式,增强了审议的灵活性。

二是以“查处分离”为核心,完善行政处罚程序。按照“查处分离”的原则,《处罚规定》明确执法部门、法律部门和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完善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审理、审议、陈述申辩和听证、决定等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是加强行政处罚程序与其他法律程序的衔接。《处罚规定》明确人民银行不仅可以在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当事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立案,启动行政处罚程序,还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其他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移送的违法违规线索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可以依法与其他监管部门建立执法合作机制,有利于促进监管协助,扩大对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的“覆盖面”。

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与推行“查处分离”相结合,《处罚规定》明确由法律部门作为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履行案件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法律文书制作等职责,将法制审核融入行政处罚全过程。同时,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要求明确规定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应当于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七日内公示。

编辑:赵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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