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放626万元首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激励资金

近日,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组织辖内分支机构与甘肃省11家地方法人银行签署利率互换协议,向11家地方法人银行发放首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激励资金626万元,支持上述银行对275户小微企业的6.3亿元到期贷款办理延期还本付息,缓解企业还款资金压力。

据了解,自央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计划政策出台后,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应延尽延”政策要求,创新开发出了“续贷通”“更改还款计划”等特色产品,以“无还本续贷”“展期”“借新还旧”等多种形式,满足小微企业各类贷款延期需求。

截至目前,甘肃省金融机构共对1466户企业的57.3亿元到期贷款办理了延期还本付息,续延率22.31%,按倒贷、过桥等综合费率1%计算,通过贷款延期,为企业节约费用近6000万元。

下一步,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将分批次实施好普惠小微企业延期支持工具在内的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组合,通过实施正向激励,进一步增强中小法人银行对普惠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和让利幅度,全方位做好金融支持,确保企业轻装上阵充分吸纳劳动力就业。(王恒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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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穆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