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与狼共舞”——中国金融开放大门越敞越靓

金融经济2019年12月10日10:19分类:人民币动态

党的十九大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2019年10月15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均简称《条例》)的决定,进一步降低外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11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提出全面取消在华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如果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是第一次金融大开放的话,那么这次开放可以看作是我国金融业的第二次大开放。

刚加入WTO时,在英国《银行家》杂志(The Banker)公布的2002年度榜单中,世界前100强银行中国只有工中农建交5家上榜,世界前1000强银行也仅有15家。而在《银行家》2019年度榜单中,世界前100强和1000强银行中中国银行数分别上升至18家、136家,工建农中综合排名位列世界前四,中资银行产生的利润总额位居世界第一(数据来自The Banker官网)。

从银行业变迁看中国金融开放的巨大发展成就

刚入世时中国承诺金融业逐步向外资开放,当时金融业的主流心理是“狼来了”。然而我国金融业不仅没有在竞争中倒下,反而在“与狼共舞”中蓬勃发展,形成了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多领域全面发展的金融生态体系,资产规模不断壮大。举例来说,目前我国银行业总资产达281万亿元,规模居世界第一,银行业变迁可以看作是中国金融业巨大发展成就中的一个缩影。

一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完善。根据银保监会的最新披露,截至2019年上半年我国银行业法人机构达到4597家,其中包括2家政策性银行、1家开发性银行、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41家外资法人银行、134家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各类农村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等,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多元所有制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

二是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日益提高。从资产收益率来看,2003年美国银行业是1.46%,我国上市银行仅为0.52%,约为美国银行业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2019年4月美国银行业的资产收益率为1.38%,而2019年3月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收益率为1.02%,中外银行资产收益率差距显著缩小,我国银行业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数据来自美国联邦银行经济数据库、香港环亚CEIC经济数据库)。

三是我国商业银行稳步推进业务转型,加快科技应用。金融开放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积极向“轻资本、轻资产”转型布局,中间业务收入总额不断增长,非利息收入占比也显著提升。在2010-2019年的10年间,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银行收入比重呈波动上升趋势,截至2019年6月,我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24.05%,较2010年12月提高37.4%。我国银行业还不断加快金融科技建设,推进金融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2018年4月全国首家“无人银行”网点——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九江路支行开业,能够通过融合机器人、VR、AR、人脸识别和语音导航等前沿科技为客户提供全自助银行智能服务。

在第一次金融开放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开放之路

我国金融开放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统筹谋划,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在开放中积累经验,在学习中审慎前进,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开放之路。

第一,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国积极推进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放开存贷款利率上下限,真正把决定权交给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让政府通过宏观调控、公共服务等更好发挥作用,这是一条我国正在践行的重要经验,能够极大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激励经济活动主体。但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注意并不等于“唯一”作用,市场机制失灵或者扭曲时,政府必须要及时干预。美国这样金融市场效率极高的国家,在2008年发生金融危机时,政府通过所谓“量化宽松”等措施进行救市就是例证。

第二,遵循“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原则。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较,我国的金融开放并不是单纯的追求利益、盲目的追求扩张,而是将金融服务国家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经济发展脱实向虚,这是确保金融开放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的重要经验。这一做法与墨西哥、泰国的金融开放进程形成鲜明对比,有效避免了盲目开放造成的金融风险。

第三,稳妥有序推进金融开放,确保金融安全。作为国民经济的血液,金融开放的失误会给国家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在金融开放各部分中,资本项目关联影响重大,我国在推进资本项下开放上十分慎重和稳健,始终坚持有序推进资本项下开放,这也有效减轻了2008年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冲击。从实行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QFII/RQFII),到开启“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互联互通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资本项下开放,确保我国金融安全。

第四,立足国情,吸取国外经验教训。在开放的进程中,我国积极学习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反思失败教训。20世纪后期,阿根廷不顾自身金融基础薄弱的国情,过早地启动金融开放,导致金融命脉很快被境外资本控制,并多次引发债务危机。阿根廷金融开放的失败经历给我们提供了启示,我们必须合理把握金融开放的力度和速度,结合国情,夯实金融基础,避免重蹈这些国家因金融开放而引发国内金融危机、造成经济动荡的覆辙。

第二次金融开放,机遇与挑战并行

入世时,我国的金融开放是有限度的金融开放,是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和兑现有关承诺的有条件开放,在实施资本管制的同时,对准入门槛、业务范围等方面也有着严格的要求。相较之下,此次两部《条例》修改则是一次深度的金融开放,以行政法规形式将扩大金融开放的政策措施固定下来,将金融开放与实体经济开放并行,我国金融业将进入全面开放的新时代。

扩大金融开放,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首先,国际金融机构带来风险管理、财富管理、国际化、产品业务创新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为我国金融机构树立行业标杆,倒逼我国金融机构进行改革,提高金融效率。其次,国外金融机构的进入,将使人民币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使用频率和便利程度大幅增加,进一步发挥人民币国际货币职能,推进我国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但与此同时,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对我国金融业也是一次重大挑战,我们必须要重视它所可能带来的风险。

第一,宏观上,国际形势复杂,金融系统性风险增加。近期,各国央行纷纷宣布降息,美国更是在4个月内连续3次降息,全球资本泛滥。在金融开放背景下,市场参与主体扩大、本国与外国资本市场联动性加强、市场不确定性增加,容易引发羊群效应,放大市场的波动性。如果热钱大量进出我国金融市场,可能会冲击我国金融体系,增大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二,微观上,金融市场竞争加剧。在此次两部《条例》修订之后,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限制基本消除,中资金融机构将直面巨大的竞争压力。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庞大,总数达4500多家,已经接近完全竞争;此时,更多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将进一步加剧竞争态势。由于没有数量优势,外资银行进入的目标区域可能集中于国内经济基础较好的一二线城市,通过发挥产品及服务优势,竞争该地区的公司业务和中高端客户群体,将对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的业务造成严重挤压,那些规模小、效益低的银行很可能会在这一轮金融开放浪潮中被市场淘汰。

第二次金融开放对策分析

从政府层面而言,一是牢牢把握国家金融“安全阀”,防范系统性风险。我国央行要根据当下事态灵活应变,运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安全阀”中的两个出气孔——汇率调节和资本项下开放,坚持汇率的灵活和弹性,坚持对跨境资本流动进行有效的管理,把握好节奏和速度,逐步推进资本项下开放,避免国际资本肆意进出冲击我国金融体系。我国既要坚持独立自主的货币政策,又要确保人民币币值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是完善规则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作用。首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们应注重完善相关规则体系,提高透明度和契约精神,促进我国金融规则体系与国际接轨,减少行政干预,增加金融机构经营的自主性,为中外资金融机构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让双方在竞争中互相取长补短。同时,减少行政干预不等于不干预,政府要在宏观调控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以良好的金融法制吸引外资;充分发挥“一委一行两会”的监管职责,完善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经验提前建立一套金融危机的应急处理机制;政府可以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只规定金融机构不能做什么,扩大金融机构在合法范围内的业务自主性。

从金融机构层面而言:一是吸收培养人才,加强科技创新。当前我国金融业经管类人才众多,技术型人才不足,创新能力不高。一方面我国金融机构应积极地吸收国内外技术型人才,培养在金融、营销、计算机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综合型人才。另一方面,应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推进金融业务和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的结合,向智能化转型。同时建立金融创新保障机制,鼓励创新也要允许创新失败,提高金融创新的热情。

二是增强差异化、特色化竞争能力。我国金融机构在经营战略和业务上同质化竞争严重,在与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中处于不利之地。我国金融机构需改变固有的思维模式和经营惯性,以客户为中心,细分市场,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创新中间业务品种,培育自己的特色业务。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实行精准营销,提高吸客、留客能力。

三是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交流合作。我国金融机构应正视与国际金融机构在产品业务、风控机制、创新能力、战略经验等方面的差距,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交流学习。如中国工商银行与摩根大通签订了《交易银行合作备忘录》,展开了在支付结算、贸易融资、利率、信息安全等多领域的合作,充分发挥双方优势。

四是国有金融机构要逐步过渡到使用“权益性资产管理办法”,即国有金融机构以追求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为终极目标,不谋求国有资本控股及委派人员。借鉴新加坡淡马锡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对国有金融机构仅视为企业,按市场化规律灵活运作,最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入世以来,我国的金融开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后续的金融开放提供了经验借鉴。尽管现在我国与外资金融机构间仍存在一定差距,扩大金融开放也将面临巨大挑战,但是我们敢于“与狼共舞”,推动我国金融开放的大门越敞越靓。中国发展壮大绝不会成为一匹贪婪的“恶狼”,而是会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下与世界各国携手合作,共同发展。(本文由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第二次金融开放”课题组提供。课题负责人:景乃权,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浙江大学江万龄金融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成员:陈华、刘超、赵孟孟,浙江大学金融系研究生)

特别声明:文章只反映作者本人观点,中国金融信息网采用此文仅在于向读者提供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立场。本文首发于《金融经济》2019年第12期,转载请标注本文来源与作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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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