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交易所债市的银行范围扩大 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再进一步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2019年08月09日10:16分类:人民币动态

2019年8月6日,证监会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再迈新步伐。

2019年8月6日,证监会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扩大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参与现券交易的银行范围。

根据《通知》,参与交易所债券交易的银行范围由前期试点(符合条件的上市银行),扩展至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

业内人士表示,本次《通知》是从投资主体角度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统一融合的重要举措,从长期来看,有利于提高交易所债券品种的流动性和定价效率,扩大经济中的直接融资比例,推动实体经济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成建制”回归

允许商业银行在交易所债市进行投资并非首次。

早在1990年,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后,债券交易曾集中于交易所,但当时交易所债券市场实际承载了为股市融资的功能,大量银行资金通过交易所债券回购流入股票市场,助长了股市投机和泡沫。

为维护宏观金融稳定,199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全部退出上海和深圳交易所市场。这是国务院为建立信贷资金与资本市场适度隔离的风险防范机制所做出的重大决策。此后,我国在总结教训的基础上,参照国际经验,以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场外市场模式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由此,我国债券市场形成了由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3个子市场组成的统一分层的市场体系。

当前,银行仍然是我国债券市场最重要的参与主体。有数据显示,2019年6月,银行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面额接近46万亿元,占比达到63%,但银行在交易所参与度较低。

实际上,早在10年前,有关方面就着手重启商业银行回归交易所债市。2009年1月,证监会联合银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已经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商业银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从事债券交易。此后,多个相关文件下发,推动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业务。

“如果之前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是‘小分队’的形式,那么这次真的是‘成建制’了。”某股份制银行资深交易员张伟刚告诉《金融时报》记者,本次扩大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银行范围,从原来的部分上市商业银行,扩大到“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扩容后的银行范围仍不包括未上市的农商行和农信社等机构。

张伟刚认为,银行回归交易所债市的政策具有“稳中求进”的特点。从此前的试点,到本次扩大范围,再到未来预期中的全面推广,这一思路体现了金融工作“求稳”的一面。由于农商行业务有其特殊性,对其新业务和新产品的开放历来都比较谨慎。而将上市农商行纳入到本次扩容范围,也使得部分资产规模大、风险管理水平高的大型农商行,能够顺利地和其他金融机构“携手”进入交易所市场,又表现了“求进”的一面。

债市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有关方面提出“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促进银行间债市和交易所债市互联互通。商业银行重新回归交易所债市,即被认为是互联互通的举措之一。

“《通知》是从投资主体角度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统一融合的重要举措。” 东方金诚首席债券分析师苏莉表示。2018年8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提出“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以来,监管部门从统一评级业务资质、统一执法和推动跨市场指数基金创设等方面积极推进两个市场间的互联互通。本次《通知》为除未上市农商行以外的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扫清了障碍,有利于从投资主体的角度弥合两个市场之间的割裂。

苏莉认为,由于监管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同,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在交易制度、投资者和债券发行人的市场准入以及结算、登记托管等方面多有差异,从而导致两个市场相对割裂且存在监管套利空间。但是从去年开始,有关方面有意打破前期的制度和管理的不同,有监管政策统一融合的趋势,并且在诸多领域进行合作。此次“一行两会”联合发文扩大参与交易所现券净价交易的银行范围,也是监管统一的重要举措,可以进一步减小两个市场的割裂。

中金证券固定收益相关研究同样表示,两大债券市场监管融合统一是市场发展趋势,此次交易所允许除未上市农商行外的全部银行直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现券交易,是监管统一的又一举措,整体有利于减少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债券投资的交易成本。

提升交易所债市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自1997年银行间市场建立以来,我国债券市场取得了长足发展,市场规模已经跃居全球第二位。其中由机构投资者参与的银行间市场是我国债券市场的主要交易场所,近年来的债券托管量和交易量都占整个市场的九成左右。

有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债市存量余额为92万亿元左右,其中银行间存量债券余额超过80万亿元,占比接近90%,交易所市场存量债券余额9.8万亿元,占比10%。长期以来银行间市场在国债、地方债、金融债、中票等券种上占据主导地位,交易所市场在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券种方面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从流动性的角度讲,以2018年为例,交易所债市全年现券成交额达1.8万亿元,而银行间市场同期现券成交额为148万亿元,交易所交易量仅为银行间的1.2%。

“从长期来看,银行资金参与交易所债券交易,有利于提高交易所债券品种的流动性和定价效率。” 苏莉表示,由于交易所债券流动性远低于银行间市场,额外的流动性补偿导致交易所债券要求的到期收益率较高,两个市场长期存在定价差异,不利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下降。从长期来看,银行资金的大规模参与有利于提高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水平,进而提高定价效率。

对于本次《通知》,证监会方面表示,允许更多银行机构根据自身需要在交易所市场参与债券投资,是“一行两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现代市场体系、促进要素自由流动改革要求的具体落实,有利于扩大银行投资债券的范围,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利于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促进金融市场稳定;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投资主体活力,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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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