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河南省分局试点开展外汇创新业务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2019年07月29日11:28分类:人民币动态

记者从外汇局河南省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近日,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开展外汇创新业务的通知》,在《推进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试点开展外汇创新业务,大力支持河南自贸区建设。

据外汇局河南省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试点开展的外汇创新业务主要围绕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展开。一是简政放权,降低市场主体“脚底成本”。上线运行了外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区内市场主体可在线申请办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业务;将区内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业务放宽至可到全省任一银行直接办理,并取消办理的时间限定;将区内企业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放宽至可到全省任一银行办理。二是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健全宏观审慎资本流动。允许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支持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在区内试点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的要求,允许区内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三是扩围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服务总部经济发展。允许区内企业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并将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国际收支门槛由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超过1亿美元降为超过5000万美元。四是鼓励跨境金融联动,支持区内企业统筹利用境内境外市场。支持离岸金融发展,加大对区内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允许区内银行向境外机构发放贸易融资贷款,并提供外汇NRA账户服务;允许银行向境外机构提供外汇NRA账户资金质押外汇贷款服务。

外汇局河南省分局副局长朱培玉表示,下一步,河南省分局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要指示,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密切关注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及实际成效,不断推进外汇管理业务改革和创新,全力支持河南自贸试验区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

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服务民族企业,助力中国品牌

新华社品族品牌工程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