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行首单成功打样 商业银行永续债发行有望步入快车道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2019年06月13日10:02分类:货币市场

“民生银行永续债得到了投资者高度认可,认购比较踊跃,机构分布也比较多样化,最终认购达到了1.82倍。”民生银行董事长洪崎近日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发行利率4.85%,超额认购1.82倍,拉升一级资本充足率0.86个百分点——继中行之后,民生银行400亿元永续债近日落地,成功打响了股份制银行发行永续债的第一枪。

目前,除了已发行的中行、民生银行外,还有8家银行已披露了发行计划,其中华夏银行400亿元永续债已于近日获批发行。在政策护航下,商业银行永续债发行将走上快速车道。

资金定向输送民营小微

民生银行本期400亿元永续债发行利率4.85%,与原来确定的发行定价区间基本吻合;全场申购总规模727.2亿元,超额认购倍数约为1.82倍。

“民生银行本期永续债的投资者结构非常丰富,涵盖了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寿险公司、财险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基金等债券市场主要投资人。”洪崎表示。

据介绍,自银保监会批准发行以来,民生银行充分考虑监管政策的变化和市场需求,由董事长洪崎、行长郑万春等行领导带队开展密集路演推介,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和支持。

银行发行永续债具有多方面意义。永续债补充银行资本具有杠杆效应,可通过扩充银行资本实力,撬动银行信贷规模扩张,其根本还在于将资金输送到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和小微企业中去。

股份行首单永续债花落民生银行,与其长期以来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定位不无关系。“我们将按照监管要求,把资本更多地服务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洪崎表示。

据介绍,目前民生银行对公业务存量60%以上服务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全口径贷款余额达6000多亿元。

“我们正在研究创新产品,提高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速度和效率,确保今年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一般性贷款增速。”洪崎称。

资本结构改善显著

“永续债发行后,不仅有效补充了民生银行资本充足率,更重要的是改善了资本结构的短板,结构更趋合理,从而使民生银行支持实体经济、防范风险的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洪崎表示。

对于商业银行自身来说,发行永续债的一大重要意义还在于夯实资本基础,特别是补充较为饥渴的一级资本充足率,从而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按照要求,商业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充足率应达到1%,而当前我国银行业平均水平尚未达到0.6%。此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匮乏,仅有优先股一种,永续债则打破了这一局面。相比而言,优先股需要在交易所发行,流程较为繁琐,而永续债发行则相对容易,因此银行发行永续债成为银行补充一级资本既方便且成本相对可控的新途径。

据测算,从民生银行此次发行来看,400亿元永续债将提升该行一级资本充足率0.86个百分点。根据民生银行一季度数据,截至2019年3月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14%、9.28%和9.06%。照此计算,400亿元永续债将拉升该行一级资本充足率至10.14%,其他一级资本充足率达到1.08%。

基于对资本的渴求,大批商业银行还在摩拳擦掌。目前,除已发行完毕的中行、民生银行外,工行、农行、交行、光大、中信、华夏、平安、招行都已披露了永续债发行计划,据相关统计,规模合计达到5100亿元。其中,华夏银行400亿元永续债已于5月30日获得银保监会批复同意,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期待惠及城商行

值得关注的是,民生银行本期永续债是在永续债会计和税收政策颁布后首单发行的商业银行永续债。“应该说,目前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都已比较到位。”洪崎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事实上,自今年以来,为给商业银行永续债发行顺利推进营造有利环境,金融监管机构及财税部门积极配合,一路“大开绿灯”。

一方面,央行于今年1月宣布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CBS),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可以使用持有的合格银行发行的永续债从中国人民银行换入央行票据。与此同时,将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银行永续债纳入MLF、TMLF、SLF和再贷款的合格担保品范围,其直接目的就是增加持有银行永续债的金融机构的优质抵押品,提高银行永续债的市场流动性,从而增强市场认购银行永续债的意愿。

另一方面,银保监会同步放开限制,允许保险机构投资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永续债。作为期限长、流动性要求小、稳定性强的资金的代表,保险资金匹配的久期相对较长,适合投资于久期同样较长的银行永续债。

对于永续债未来能否进一步惠及城商行等中小银行,洪崎认为:“总体来看,这个工具也是适用于城商行这一群体的,但银保监会在审批的过程中会有一些条件,包括充实的资金要定向用于普惠金融的要求等。”

不过,从现有政策标准来看,监管对险资所能投资的永续债发行主体作了具体规定,许多中小银行由于净资产不足或评级不够被排除在险资的投资范围之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永续债发行的动力与实力。

“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险资投资永续债的标的大多数还是大型银行以及股份行发行的永续债,城商行和农商行受到一定限制。所以险资投资于永续债的标准是否会有所放开,是永续债的一个关注点。”中信建投分析师杨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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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