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5月13日电 央行13日公告,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规模为3000亿元人民币/610亿新加坡元,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央行称,旨在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以发展两国经济,为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以稳定金融市场。中国人民银行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于2010年7月23日首次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300亿新加坡元,2013年3月7日双方续签协议,规模扩大为3000亿元人民币/600亿新加坡元,2016年3月7日双方再次续签协议,规模保持3000亿元人民币/640亿新加坡元,
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阿尔巴尼亚银行、南非储备银行、尼日利亚央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智利中央银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马来西亚国民银行、英格兰银行、日本银行、印度尼西亚银行、乌克兰国家银行续签或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累计12480亿元人民币。
200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等38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总金额达3.67万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人民币货币互换的有效协议为29份,总金额3.41万亿元人民币。本币互换安排对便利我国与有关国家和地区贸易投资、维护金融稳定、促进人民币国际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