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RQDII实施宏观审慎管理 不得将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外购汇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5月03日09:47分类:人民币动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中国人民银行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离岸人民币市场流动性及人民币产品发展情况等因素对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的,不得将人民币资金汇出境外购汇。

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RQDII)是指取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许可的境内金融机构,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金融市场的人民币计价产品(银行自有资金境外运用除外)。

通知还指出,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报送人民币合格投资者基本情况、托管银行、资金来源及规模、投资计划、资金汇出入、境外持仓情况等信息。

RQDII于2014年11月推出,其所涉及的金融机构类型,和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有四类相同,分别是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

其与QDII的区别,一个体现在RQDII以人民币资金投资于境外人民币计价产品,而通过QDII投资的则是境外外币计价产品。另外一个重要区别在于,QDII实现额度审批管理,而RQDII以实际募集规模为准。

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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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