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RQFII投资额度减少5.1亿元 QDII额度三年来首次增加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4月25日17:15分类:人民币动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2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4月24日,累计批准196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获得可投资总额度6148.52亿元,较上月减少5.1亿元。

数据显示,4月有一家境外机构首次获批RQFII额度,为英国的海克利尔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额度为6.9亿元,但英国Insight投资管理(环球)有限公司的12亿元投资额度被取消,导致4月整体额度较上月减少5.1亿元。

2017年境外机构RQFII投资总额度累计增加765.87亿元,共有19家境外机构首次获批投资额度。

2017年,香港地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可投资额度从2700亿元提高到5000亿元。截至2017年末,18个国家和地区获得RQFII额度,共计人民币1.74万亿元。

目前,香港地区的5000亿元RQFII额度仍为最高;美国以2500亿元的额度排在第二,韩国获得1200亿元额度,新加坡RQFII额度为1000亿元;英国、法国、德国分别获得800亿元额度,爱尔兰、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士、卢森堡、智利、匈牙利、马来西亚、阿联酋以及泰国分别获得500亿元额度,卡塔尔获得300亿元额度。

 

国家或地区

授予额度(亿元)

批准额度(亿元)

批准机构数

获批时间

备注

1 爱尔兰 500     2016年12月21日  
2 美国 2500  166  3 2016年6月8日  

3

泰国

500

11 

2015年12月17日

 

4

阿联酋

500

 

 

2015年12月14日

 

5

马来西亚

500

2015年11月23日

 

6

匈牙利

500

 

 

2015年6月27日

 

7

智利

500

 

 

2015年5月25日

 

8

卢森堡

500

151.87

7

2015年4月29日

 

9

瑞士

500

70

1

2015年1月21日

 

10

澳大利亚

500

320.06

3

2014年11月17日

 

11

加拿大

500

86.53

3

2014年11月8日

 

12

卡塔尔

300

 

 

2014年11月3日

 

13

德国

800

105.43

3

2014年7月7日

 

14

韩国

1200

753.87

36

2014年7月3日

初始额度800亿元
2015年10月31日调增

15

法国

800

240

7

2014年3月28日

 

16

新加坡

1000

693.55

32

2013年10月22日

初始额度500亿元
2015年11月17日调增

17

英国

800

414.84

17

2013年10月15日

 

18

中国香港

5000

3076.37

82

2011年12月16日

初始额度2700亿元
2017年7月4日调增 

 

累计

17400

6148.52

196

 

 

中国金融信息网人民币频道制表  

截至2018年4月末,香港地区共有82家机构累计获批3076.37亿元RQFII投资额度;共有32家新加坡机构累计获批693.55亿元投资额度,17家英国机构累计获批414.84亿元额度,7家法国机构累计获批240亿元额度,36家韩国机构累计获批753.87亿元额度,7家卢森堡机构累计获批151.87亿元额度,3家加拿大机构获批86.53亿元额度。3家德国机构获批105.43亿元额度;3家澳大利亚机构获批320.06亿元额度;3家美国机构累计获批166亿元;瑞士、泰国和马来西亚各有1家机构分别获批70亿元、11亿元和6亿元额度。

外汇局数据同时显示,截至2018年4月24日,共有28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合计获批994.59亿美元的投资额度,机构数增加一家,投资额度则增加1亿美元。

截至4月24日,144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累计获得983.33亿美元投资额度,机构数与上月末相比增加12家,投资额度则增加83.4亿美元。这是2015年3月以来,外汇局首次新批QDII额度。

4月天弘基金、东方基金、财通基金等七家基金公司、中华联合财险公司、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国华人寿及中国大地财险公司等四家保险公司以及长安国投,共计12家机构首次获批QDII额度。

银华基金、易方达基金、招商基金、富国基金等10家证券和基金机构以及太保人寿和中海信托获批增加QDII额度,其中太保人寿获批增加13.3亿美元,易方达基金获批增加8亿美元。

QDII制度是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下,有条件、有限度开放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的过渡性制度安排,自2006年4月实施以来,法规和监管体系正不断完善。

现行QDII政策框架是:国务院规定QDII总额度;银保监会证监会负责审核QDII资质,规定境外投资范围和种类,对机构提出风险管理要求等;外汇局对QDII机构投资额度、资金账户、资金汇兑及汇出入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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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