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起人民币对泰铢交易方式从区域交易改为直接交易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年02月03日21:25分类:人民币动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日公告,为促进中国与泰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人民币和泰铢在贸易投资结算中的使用,满足经济主体降低汇兑成本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自2018年2月5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完善人民币对泰铢交易方式,从人民币对泰铢区域交易发展为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

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泰铢即期、远期和掉期询价交易。具备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会员资格的机构均可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交易实行直接交易做市商制度,直接交易做市商承担相应义务,连续提供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的买、卖双向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15分对外公布当日人民币对泰铢汇率中间价。人民币对泰铢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做市商询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将直接交易做市商报价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泰铢汇率中间价。

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泰铢交易价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对泰铢汇率中间价上下10%的幅度内浮动。

人民币对泰铢交易时间与其他直接交易货币对交易时间保持一致。为积极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暂不收取交易手续费,暂免期至2020年7月31日。

人民币对泰铢直接交易做市商名单包括中国工商银行等五大行,以及中信银行,还有汇丰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盘古银行(中国)等七家外资行。

序号

机构名称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8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9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0

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1

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2

开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3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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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