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回应IMF报告:中国金融体系风险抵御能力较强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12月07日09:58分类:中国央行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央行7日发布公告称,12月7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公布了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更新评估核心成果报告,充分肯定了我国近年来经济和金融体系改革发展的成果。但报告关于压力测试的相关表述未能全面反映测试结果,在极端情景假设下,我国金融体系表现出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下一步,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将结合金融体系实际情况,继续推动金融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切实防控风险。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公布的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更新评估核心成果报告包括《中国金融体系稳定评估报告》、《中国金融部门评估报告》、《关于中国遵守<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详细评估报告》、《关于中国遵守<证券监管目标与原则>详细评估报告》和《关于中国遵守<保险核心原则>详细评估报告》。

在中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更新评估成果报告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充分肯定了我国近年来经济和金融体系改革发展的成果。报告指出,自首次“金融部门评估规划”以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令人瞩目的快速增长。金融体系为经济增长和降低贫困率提供了有力支持,金融业特别是资本市场不断深化发展,金融服务可得性和质量不断提升,普惠金融取得重大进展。管理部门持续推进金融改革,在升级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建立存款保险体系、落实巴塞尔协议Ⅲ监管框架、加强证券投资者保护及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立保险业增长的稳健性框架等方面成效显著。报告展现了对我国银行、证券和保险业遵守国际标准和准则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结论,认为我国金融监管高度符合国际标准。此外,报告对我国在完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和监管框架方面的进展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同时,报告认为,尽管金融体系面临着一定的潜在风险,但中国当局高度重视并已着手采取有力措施防控风险、完善微观审慎监管,并通过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报告建议中国加强金融集团监管,从前瞻性角度进一步加强银行资本监管,确保相似产品受到一致性监管,加强数据收集、信息共享和系统性风险监测,强化危机管理框架,增加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韧性,提升金融科技的监管框架,继续构建更具普惠性的金融部门,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央行指出,总的来看,报告对我国金融体系的评价是客观、中肯的,所提建议对我国深化金融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从顶层部署了金融改革及风险化解任务,金融管理部门正在积极落实。

央行也提到,报告中还存在少数我方不完全认同的表述和观点。报告关于压力测试的相关表述未能全面反映测试结果。根据评估团按国际通行做法开展的银行业压力测试,在极端情景假设下,占参试银行总资产65%以上的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仍能保持在7%以上,我国金融体系表现出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

关于银行业的资产质量,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力度,是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水平的重要原因。2017年以来,包括国企在内的企业利润大幅回升,许多地方政府债务也对应未来有现金收益的资产,不良贷款率被低估的余地不大。

央行指出,下一步,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将结合金融体系实际情况,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过程中借鉴、吸收“金融部门评估规划”合理建议,巩固成绩,改进不足,继续推动金融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切实防控风险,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为维护全球金融体系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于1999年联合推出的项目(世界银行仅对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进行评估),主要目的是评估成员经济体的金融体系稳健性、监管框架质量以及金融体系对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促进作用。2009-2011年,我国完成首次“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系统重要性经济体每五年开展一次更新评估的要求,2015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启动对我国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更新评估。两年多来,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法制办、外汇局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与评估团密切配合,顺利完成了“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更新评估。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新闻稿显示,11月10日,IMF执董会讨论了IMF对中国的最近一次金融体系稳定评估(FSSA)。

自2011年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以来,中国继续保持令人瞩目的经济增长,目前正在开展必要但漫长的经济和金融转型。尽管金融体系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其规模和复杂性迅速提高,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金融体系之一,金融资产接近GDP的470%。

然而,在中国金融体系的各个领域,紧张态势已经出现。首先,旨在支持就业和增长的货币和财政政策近年来呈扩张性。存在强大的压力让无生存力的企业继续经营,而不是允许它们倒闭,特别是在地方政府层面。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这些目标有时与金融稳定相冲突。结果是,加快GDP增长所需的信贷引起了大幅信贷扩张,导致企业债务高企,居民部门债务迅速增加(尽管起点较低)。

其次,对高收益投资产品的需求以及对银行部门监管的加强导致出现监管套利,日益复杂的投资渠道不断增长。因此,高风险贷款从银行转向金融体系监管不完善的部分。包括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在内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投资产品急剧增加,其增长速度甚至快于银行部门。在这一高度互联的间接贷款系统中,银行继续处于核心地位,众多机构之间的不确定联系给监管带来挑战。

第三,普遍的隐性担保加剧了这些风险。金融机构不愿让散户投资者承担损失;人们抱有这样的预期,即对于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的债务,政府将提供担保;在股票和债券市场出现波动时,当局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各类金融机构具有保护基金。所有这些因素都导致了道德风险和过度的风险承担。

金融体系日趋复杂,为金融稳定风险埋下了种子。鉴于银行在金融体系中的核心地位,FSAP小组建议逐步且有针对性地增加银行资本。当局(包括最高层)已认识到这些风险,并在积极采取重要的应对措施,包括加强系统性风险监控、进一步完善监管以及转向实行功能性监管。

执董们基本同意FSSA的结论和建议。对于中国和各监管机构在金融部门迅速增长和深化背景下采取的加强金融部门监管的重要措施,执董们表示欢迎。执董们称赞当局自2011年FSAP以来实施的重大改革,特别是采用巴塞尔III标准,对保险公司实行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标准,以及改善对证券市场产品的监管。他们鼓励当局落实FSSA的建议,以进一步加强系统性风险分析和监控、数据质量和采集以及信息共享。

执董们注意到,健全的微观审慎监管与信贷积压和“影子银行”带来的显著风险之间存在矛盾。他们指出,一方面要采取政策促进经济和金融转型,另一方面要缓解调整带来的影响(主要是维持GDP增长和保护就业),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尚未得到解决,可能造成金融稳定风险。在这方面,他们鼓励当局协调统一全国与地方层面的激励措施,确保金融稳定得到应有的重视。为此,加强对金融集团的监管,谨慎有序地实施改革以解决隐性担保问题,包括针对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这些都十分重要。执董们还建议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对贷款实行可靠的分类,并对类似的金融市场产品采用统一的处理方法。

执董们强调,为了保证监管机构具备有效行动所需的充分独立性和资源,并促进机构间的合作,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保护、明确的机构职能和问责机制。在机构和跨部门层面上(包括在拟成立的金融稳定子委员会),必须明确地将金融稳定目标置于发展目标之上,以确保监管范围之外的风险得到有效监测。另外,除目前采用的基于机构的方法外,还需更加重视功能性监管。加强金融安全网和银行处置法律框架将能改善激励机制,降低金融机构倒闭可能给公共资源带来的潜在风险。

执董们注意到,在中国,金融科技显著扩大,促进了金融包容性,他们敦促当局进一步发展数字金融监管框架,实现创新与安全性和稳健性之间的平衡。

执董们欢迎在加强反洗钱/反恐融资框架方面取得的进展。他们呼吁当局克服依然存在的不足,并继续努力实现该框架与金融行动工作组修订标准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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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