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今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
近日,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详解了金融业开放路线,表示中方决定放宽外国投资者投资境内市场的比例,由此彰显了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决心。
在此基础上,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双向开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伴随着“债券通”的顺利上线、人民币国际化的持续推进以及“熊猫债”市场的迅速发展,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境外资本流入境内债市,提升了市场活跃度;另一方面为我国债市引入众多优秀的境外发行人,带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境外机构持债创新高
为促进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共同发展,今年7月3日,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债券通”正式上线,这是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
业内专家称,现阶段境外机构大幅增持人民币债券,与“债券通”的开启密切相关。“该项制度安排一方面提高了境外机构投资在岸人民币债券的便利性,打通了购债的技术性障碍;另一方面也彰显了我国积极推动“流入侧”改革,开放债券市场的坚定决心。”
据悉,“债券通”上线以来至今,在人民币汇率整体稳中走强的大背景下,境外投资者通过“北向通”参与国内债市的意愿不断上升,境外机构在境内的债券托管量创出历史新高。最新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9月末,境外机构在境内的债券托管量达10610.53亿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过“北向通”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认购的境外资本显著增多,这不仅拓宽了境内债券市场的投资群体,丰富了投资者结构,也进一步提高了境内市场的活跃度。在我国债券市场开放政策效应持续发酵以及人民币债券高收益率优势突出的背景下,境外机构增持人民币债券的幅度将有望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事实上,有不少外资机构预测,中国国债或将在未来36个月内被纳入全球主要债券基准指数,由此有望激发2500亿美元至3000亿美元的资金流入中国债市。
“‘债券通’落地初期,资本流入趋势预料较为平缓,随后规模会逐步扩大。未来5年,外资流入人民币债市的规模或达7000亿美元至8000亿美元。”德意志银行判断称。
而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程实同样认为,中国债市对外开放已步入“快车道”,一旦其被纳入国际三大核心债券指数,彼时追随债券指数的基金配置需求将大量涌入。
“熊猫债”市场发展迅速
债市的开放是双向的开放,伴随着我国债券市场开放步伐的加快以及人民币国际化的持续推进,在“流入侧”改革稳步进行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境外机构选择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熊猫债”。
国际多边金融机构于2005年9月首次获准在我国发行人民币债券,从此,境外机构在我国发行的以人民币等货币计价的债券被命名为“熊猫债”。
此后,“熊猫债”市场发展迅速。来自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9月末,共有42家境外发行人在境内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注册或获得债券发行核准,其注册或核准额度共计人民币3287亿元;34家境外发行人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了59单债券,发行量共计人民币1230亿元。
尤其是2016年下半年以来,波兰、匈牙利、世界银行、德国戴姆勒、法国威立雅环境等一批优质发行人相继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熊猫债”或“木兰债”,带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产生了积极的市场影响,增强了市场机构的信心。
业内人士表示,“熊猫债”循序渐进地向国内债券市场引入优质的境外发行人。“市场发展初期,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的境外机构主要是信用资质较高、财务质量较好、业务运营规范、信息披露合规的优质主体。”
据了解,在银行间市场的42家境外发行人中,共有32家拥有国际三大评级公司的信用评级,其信用级别均为投资级。即银行间市场的境外发行人普遍在国际成熟的公开市场上受到良好监管,有较为规范的信息披露,信息透明度较高。
“得益于中国债市的整体规模和其所拥有的投资者群体,我们预计未来还将有更多来自不同行业的境外机构发行‘熊猫债’。” 汇丰集团行政总裁欧智华表示。
债市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深化,对进一步完善国内债券市场的制度安排和环境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需推动配套金融基础设施与国际接轨。分析人士表示,当前,在法律、会计、税收等方面,国内相关的配套设施及政策与国际通行的标准存在差异,未来应加强国内金融标准与国际的接轨。
对此,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合作,争取主导一些国际标准的研制。“如2016年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市场,应利用巨大的市场优势积极加入到绿色债券相关的国际规则制定中,增强国际话语权。”上述分析人士表示。
其次,业内专家表示,应为人民币利率风险对冲提供更多的支撑手段。“大型金融机构的投资往往需要一整套的投资和风险管理机制。以“债券通”为例,尽管现阶段大部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配置标的仍以利率债为主,但随着外资参与信用债规模的扩大,可以预见,其对于违约风险的管理需求也会相应上升,这意味着应将开发、创新更多风险管理产品提上日程。”
再次,还要完善国内信用体系的建设,提高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和评级及时性,加强对评级行业的引导和管理。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对评级机构来说,现阶段应持续强化评级技术的研究开发,提高业务水平和内部控制机制,纠正激励动机短期化的行业弊病,努力积累行业声誉和社会公信力。
对监管而言,在促进场内、场外市场互联互通的背景下,可实行信用评级行业的统一监管,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通过制定评级机构的资质认证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强化评级行业的外部约束。
在此基础上,中国需要成立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本土信用评级机构分享国际评级话语权。专家建议,国家各有关部门应形成扶持中国信用评级机构做大做强的共识,引导重点对象按照全球性信用评级机构的标准,进行全方位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