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官员:支持真实合规内保外贷业务 加大对违规处罚力度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9月19日17:34分类:人民币动态

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徐卫刚近日接受中国外汇杂志专访时表示,内保外贷业务在经济发展中和跨境资金流动中的作用总体是积极和正面的;尽管存在部分“不和谐”现象,但风险总体可控。外汇局今后将对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而真实合规的内保外贷业务仍可正常开展。

徐卫刚称,近年来在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内保外贷为境外中资背景的企业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内保外贷境外融资的角度看,内保外贷业务的发展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资金流出的积极作用。

但从另一角度看,近年来银行内保外贷履约额也呈逐渐上升趋势,2015年和2016年,境内银行内保外贷履约额分别同比增长了53%和90%。尽管履约总体规模不大,但这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对外融资性担保发生了履约,并使得担保项下资金流往境外。

徐卫刚称,总体来讲,内保外贷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积极的,在跨境资金流动中的作用也是正面的;尽管存在部分“不和谐”的现象,但“瑕不掩瑜”。因此,外汇局今后仍将一如既往地积极支持开展真实合规的内保外贷业务。

徐卫刚指出,在日常外汇检查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违规现象。从2017年一季度开展的银行内保外贷专项检查的情况看,一些企业利用跨境担保业务取消资格限制、取消数量限制、取消履约核准等政策宽松的条件,为规避或绕开境外直接投资等相关管理,借助内保外贷的履约,违规向境外转移资金,以达到跨境套利或境外投资并购的目的。

徐卫刚称,一些经办银行在境外主体资格不合规、明显缺乏还款能力、交易背景不真实或资金用途存疑等情况下,未对交易的异常和可疑点进行尽职审查,仍为企业办理了内保外贷业务,客观上纵容了企业利用内保外贷履约向境外违规转移资金的行为,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增大了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徐卫刚指出,内保外贷潜在的风险也应引起注意。首先是增大了对外债务压力和跨境资金流出风险。内保外贷名义上虽然是对外或有负债,但如果境外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境内担保人就需要履行担保责任。此时,或有负债将转变为实际对外债务,进而带来跨境资金的流出。如果短期内大量内保外贷集中履约,就可能对中国国际收支、人民币汇率、金融系统流动性、外汇储备产生一定的冲击。

同时,企业借内保外贷渠道规避境外直接投资等管理政策,使相关管理政策被“架空”。目前相对于境外投资、境外放款政策,内保外贷手续简便、管理宽松,无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也不受企业所有者权益的限制,客观上成为企业规避管理、向境外转移资金的便捷通道。

另外,银行在境内企业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下,往往忽视对境外借款主体资格、第一还款资金来源的风险评估,极易触发履约担保的责任,易将境外风险传导至境内。四是内保外贷呈现一定的“负债境内化、资产境外化”特征,如不加以适当监管,可能会对中国金融安全与稳定造成较大影响;同时,企业实际控制人也可以通过控制内保外贷履约与否,“切割”境外资产和境内负债,实现跨境资产布局。

但徐卫刚表示,当前境内机构内保外贷余额增长仍处于合理区间,绝大部分内保外贷均具有真实、合规的贸易投资背景,履约额和履约率均保持在较低水平:近三年累计履约额不足200亿美元。这不论是与中国跨境收支规模相比,还是与中国外汇储备规模相比,都是非常小的。因此,当前内保外贷业务总体正常,风险可控。

徐卫刚指出,今后外汇局还将根据监管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银行和企业内保外贷业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需要重申的是,我们对内保外贷的主要管理政策没有变,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开展真实合规的内保外贷业务的原则没有变,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没有变。因此,对于真实合规的内保外贷业务,都可以像以前一样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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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