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第三方跨境支付监管便利化与防风险并重

金融时报2017年08月29日09:37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在香港采访发现,越来越多的门店开始支持第三方支付。内地游客无需兑换港币,可以直接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扫码支付相应人民币,商户端则收取等值港币。

记者日前在香港采访发现,越来越多的门店开始支持第三方支付。内地游客无需兑换港币,可以直接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扫码支付相应人民币,商户端则收取等值港币。

无需认识不同面值的外币、不用准备现金、没有找零烦恼,这让不少内地游客感受到境外游也像在内地消费一样便捷。

随着内地居民境外旅游增多和跨境电商的发展,近几年,第三方支付跨境支付业务发展迅速。数据显示,2016年,国内非银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交易5.85亿笔,金额1865.51亿元,而同期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处理金额4.36万亿元。不过,这部分个人结售汇并不计入个人年度结售汇总额,那么这是否会带来一定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201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明确规范了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的开办条件、管理要求、监管方式、违规处罚等内容,以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便利境内机构、个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电子商务交易,防范互联网渠道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通知》要求,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交易背景。支付机构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保证签约商户的真实性、合规性,严格审核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掌握真实交易信息,按照完整性、可追溯性原则采集逐笔交易的明细数据,并匹配交易资金信息。

“因此,机构、个人必须在合法的贸易范围内进行交易,且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万美元,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项下的个人结售汇不计入个人年度结售汇总额。”外汇局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

受到上述政策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来自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国内非银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交易5.85亿笔,金额1865.5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2.68%和28.32%。其中,单位客户办理跨境支付业务4亿笔,金额1042.04亿元;个人客户办理跨境支付业务1.85亿笔,金额823.46亿元。

数据还显示,第三方跨境支付以亚洲和北美洲为主。按交易对象所在地划分,交易金额从高到底的区域依次为:亚洲(45.4%)、北美洲(29.18%)、欧洲(21.76%)、大洋洲(1.89%)、南美洲(1.24%)、非洲(0.52%)。

记者发现,上述分布形势与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支付业务的拓展情况一致。据悉,目前,微信支付支持英镑、港币、美元、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欧元、新西兰元、韩元和泰铢等12种外币的交易,覆盖超过13个境外国家和地区,在全球范围内覆盖超过13万家境外商户。支付宝则在欧美、日韩、东南亚、港澳台等26个国家和地区接入了超过12万家海外线下商户门店,支持18种货币结算,包括美元、港币、英镑、欧元、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新西兰元、瑞士法郎、瑞典克朗、丹麦克朗、挪威克朗、泰铢、韩元、澳门元、马来西亚林吉特和人民币。

在当前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直连”的模式下,央行、外汇局要求,银行按照支付机构提供的逐笔交易数据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及结售汇信息报送,并建立实际收付款数据与还原申报数据之间的对应关系,银行有责任对支付机构的结售汇和收付汇信息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此外,外汇局建立了监管核查机制,并要求支付机构建立自查机制、异常或大额交易报告机制、年度总结报告机制等,加强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的真实性审核,严密监控外汇资金的跨境流动。

8月15日,一则关于“外汇局暂停海外扫码支付业务”的消息在支付市场掀起波澜。外汇局在当日晚间进行了澄清,称报道不属实,未通知支付机构暂停涉及外汇的海外线下扫码(二维码支付)业务。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第三方支付平台确实存在一定的跨境洗钱、套现风险,存在人为改变资金流向的可能,而银行基本上无法对这部分跨境资金交易进行监控。

8月初,央行支付结算司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网联平台和业务迁移的相关准备工作;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业内专家表示,此举是为实现资金清算的透明化、集中化运作,加强对社会资金流向的实时监测。

外汇局表示,下一步将严格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任务,继续坚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便利跨境交易、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原则,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和监管手段,强化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其签约商户的真实性审核监管力度,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秩序,并积极支持合规经营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健康发展。

近几年,第三方支付跨境支付业务发展迅速。对于其中存在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外汇局表示,将继续坚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便利跨境交易、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原则,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和监管手段,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秩序,并积极支持合规经营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健康发展。(记者 李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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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