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信息网讯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6日发布公告称,批准土耳其中央银行自7月27日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可从事即期交易。
2016年1月,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在放开境外央行类机构和人民币清算行入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境外交易主体的开放力度,允许符合条件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入市,参与境内银行间外汇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及期权交易。此外,2016年9月,银行间外币拆借业务开始引入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
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各个子市场、各类产品都已向境外机构开放。截至2016年末,已有59家境外主体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占会员总数的10%。其中,境外央行类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不受交易额度、交易品种、交易方式、清算方式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