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债登、上海清算所日前联合公告称,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根据人民银行总体要求,延长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交易结算周期,在已有T+0、T+1基础上,增加T+2的选择。
公告显示,债券交易结算双方中有一方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即可选择T+2的结算周期。延长结算周期适用的结算业务类别包括现券交易、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债券借贷。
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进一步做好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的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