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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不断释放政策红利

金融时报2017年06月08日09:00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2014年以来,我国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境外并购外汇管理等一系列改革试点创新开展,进一步节约了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有效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

“去年我公司顺利完成了两项海外并购项目,这主要得益于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的实施。”2016年对于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剑峰来说记忆犹新,就是这项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帮助了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金额近13亿美元的两个并购项目资金及时汇出,顺利完成支付交割,确保了并购的成功推进。

像王剑峰的企业这样受惠于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的并不是个例,在全国各地很多企业都在感受着外汇管理改革带来的便利与实惠。

2014年以来,我国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境外并购外汇管理等一系列改革试点创新开展,进一步节约了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有效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近日,本报记者走访了北京中关村、宁波、厦门、青岛等地,亲身感受到了外汇管理改革各项试点释放的政策红利。

加快推进简政放权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2014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着力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在其中树立了典范,也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近3年来,国家外汇局先后出台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将试点在全国推广,先后允许国有、民营和外资跨国企业集中管理其境内外外汇资金,简化账户开立、收付和使用要求,提高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境内运用比例等。这些政策都极大地满足了跨国公司统筹使用境内外外汇资金的需求。

厦门于2014年8月正式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自试点以来,各项集中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有效地服务了辖区实体经济。”外汇局厦门市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试点极大地便利了跨国公司实现境外资金与境内公司资金的融通使用,提高了整体资金收益,节约了财务及人力成本。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4月底,厦门开展试点业务的企业共有15家,外债集中额度共计15.9亿美元,对外放款集中额度共计14.3亿美元;国际资金主账户累计收支金额为45.3亿美元,国内资金主账户累计收支金额为139.1亿美元,累计借入外债5.7亿美元,累计对外放款6.9亿美元。

在青岛,该试点也取得了不殊成绩。记者获悉,截至2016年6月末,青岛市参与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企业集团共实现境内外资金归集385亿美元,累计节约财务费用近4亿美元,规避汇率损失达7.5亿美元。

事实上,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不仅能够显著提高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和财务费用,而且还有利于形成金融资源聚合效应,是发展离岸金融、建设财富管理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

记者在调研中了解到,星电株式会社是日本一家大型企业集团,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在青岛获批后,该集团下属的星电高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承担了其亚太区财务管理中心的职能。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只是外汇管理改革简政放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一个缩影。近两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也引来各方关注。

2015年,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在全国推广。自试点以来,全国33家试点支付机构累计办理跨境收付246亿美元,有力地支持了“互联网+”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宁波是国务院批复的第二批全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以“优服务”和“促便利”为切入点,出台10条外汇管理专项政策措施,从简化贸易收结汇流程、便利电商企业跨境贸易资金收付、加大汇率避险产品覆盖面等方面提升跨境电商便利化水平。此外,还会同银行制定基于平台交易基础信息的授信方案,着力解决轻资产电商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题。

有耕耘就有收获。数据显示,仅2016年宁波市跨境电商企业贸易融资签约额就达4741.3万美元,达到2013年至2015年3年总和的93.3%。

同时,2014年11月,宁波获国家外汇局批复同意在航运订舱平台开展了境内海运费网上支付试点。外汇局宁波市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的核心内容是航运订舱平台根据客户出口集装箱网上订舱情况开具海运费发票,银行直接根据航运订舱平台实时传输的电子信息办理境内海运费网上支付。

该负责人表示,试点实施两年来,打通了出口集装箱网上订舱交易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出口集装箱订舱全流程电子商务服务。同时,“7×24”小时全天候网上支付服务实现了支付结算的最大便捷和资金效率的大幅提高。截至2016年12月底,共完成境内海运费网上支付试点业务5423笔,金额2.46亿美元。

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国家外汇局稳步推进自贸区外汇管理先行试点,开展外债资金意愿结汇、A类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直接入账、允许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等便利化措施。

厦门片区是福建自贸区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12月,外汇局厦门市分局发布《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区内企业外债资金按照意愿结汇方式办理结汇手续,进一步简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手续,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外汇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等。

“自贸区实施的系列外汇管理政策,切实提升了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程度,自贸区跨境收支、结售汇占全市的比重在持续增长。截至2017年4月底,进入厦门市分局系统的自贸区企业4208家,较试点前增加972家。” 外汇局厦门市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深入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改革 便利市场主体跨境融资

一笔通过外债试点业务借入的6500万港币,如同一场及时雨,为进行股权投资的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宝贵的资金支持。2015年12月,该公司入股一家中关村创投企业,并通过该创投企业对两家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进行投资。

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外债试点政策增加了创投企业对接境外资本的渠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持续助力。

据悉,北京中关村作为我国外债试点政策先行先试的试验田,一直在该领域勇于探索和尝试。2015年11月,中关村外债试点政策升级,首次允许一般企业借用外债资金用于股权投资,拓展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而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是此次升级政策的受益者。

众所周知,外债是拓宽境内主体融资来源的重要渠道。2015年以来,国家外汇局取消了外债、对外担保的事前审批,积极推进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跨境投融资。

2015年2月,国家外汇局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等部分特殊经济区域,实施以外债比例自律为主要方式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同年8月,对北京中关村试点政策进行了“升级”,扩大外债资金用途,放宽外债专用账户管理,并对部分净资产规模较小、融资需求较大、盈利能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支持。

自试点开展以来,外汇局中关村中心支局组织开展外债试点政策宣讲和培训21次,累计培训2300人次,不断扩大试点政策影响力。“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政策突破中资企业不能借入外债的政策限制,有利于企业打通境内外资金通道,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外汇局中关村中心支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目前此项政策已经在中关村落地生根,成效显著。截至2017年2月底,外汇局中关村中心支局共为76家企业办理153笔外债试点业务,新增外债签约额合计45.09亿美元,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约8.24亿元。

2016年1月,国家外汇局对金融机构和企业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建立宏观审慎框架下基于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约束机制,试点地区(上海、天津、广东、福建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和27家试点银行均可按规定在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同年5月,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在全国推广。

在厦门,记者了解到,获批试点后,外汇局厦门市分局快速推进外债管理改革,借助培训、赴企业调研、参加地方政府会议、银企互动、相关政策解读等渠道,向企业宣传和推广,并持续关注新规出台后的效果。对于符合现行外汇管理规定、有资金汇入和结汇需求的企业,在时间和程序上给予更多便利,积极扩大外汇有效供给。

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改革实现了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举借外债不再需要事前核准,进一步提高境内市场主体特别是中资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自主性,丰富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助于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这一政策试点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中资企业外债签约额和余额均大幅增长。2016年1至11月,我国中资企业外债签约额合计894亿美元,是2015年全年的两倍。截至2016年11月末,中资企业登记外债余额为411亿美元,较4月末增长104%。

创新实现跨境并购管理“串联”走向“并联” 助力企业“走出去”

作为当年国内汽车行业规模最大的跨境并购之一,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通过新设立的美国全资子公司KnightMergerInc.合并美国百利得汽车安全控股公司,总金额高达10.2亿美元,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王剑峰至今回忆起并购过程,仍觉历历在目。他说,这笔资金必须在6月份完成交割,并购才能保证顺利进行。当时,特别担心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多亏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了解到企业资金支付需求后,利用试点政策对并购中的资金来源、融资方案等进行指导,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保证了资金按时支付,确保了并购顺利推进。

王剑峰口中的试点政策,正是宁波2015年6月开始实施的跨境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该政策允许宁波市有境外并购需求的企业,在取得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之前,直接到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境外并购外汇登记并汇出并购资金。

“宁波是继北京中关村之后,全国第二个获国家外汇局批复同意开展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的地区。”外汇局宁波市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试点政策提出以“效率优先”为原则,探索“并联式”管理模式,允许在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前汇出并购资金,且期限要求宽,方便企业灵活安排资金,为宁波市企业境外并购搭建了资金出境的“绿色通道”。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放松并不意味着放弃管理。在‘效率优先’原则下加强事后监管。”他说,试点办法规定了企业申请境外并购外汇登记时必须对项目真实性和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作承诺;办理外汇登记和资金汇出后,督促企业继续到相关部门履行相应的境外并购申报和审批程序,使境外投资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

据悉,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效果逐渐显现。截至2016年年末,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共办理4笔境外并购试点登记,其中,2016年新增3笔境外并购试点登记。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年,我国企业通过跨境并购“走出去”已成为对外投资的重要方式,对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商务部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企业共实施对外投资并购项目742起,实际交易金额1072亿美元,其中对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别实施并购项目197起和109起,占我国境外并购总数的26.6%和14.7%。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并购快速交易的需求与国内审批环节多、时间长的矛盾较为突出,企业很可能因此遗误商机。近年来,国家外汇局在部分地区开展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简化审批程序,支持企业抓住境外并购的有利时机,迅速获取国际市场资源,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北京中关村是国内首批开展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地区之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向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报批的同时提前将并购资金汇出。

恒信大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是其中一家受益的高新技术企业。记者了解到,该公司在进行海外并购的过程中就曾遇到过“并购易、审批难”问题。按照原有程序,企业需拿到相关部门审批后再去外汇局办理,至少需要20天方可完成。

外汇局中关村中心支局了解相关情况之后,利用试点政策支持,为其办理了440万欧元快速汇款,用于跨境并购法国OROSSA公司。这其中,公司先行到中关村中心支局进行登记后可到银行汇出资金,同时报相关部门审批。

“整个审批过程从提出申请到资金汇出仅需10个工作日左右,为企业节省了上百万元的汇兑成本,有利于企业及时抓住海外并购时机。”外汇局中关村中心支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2016年11月末,外汇局中关村中心支局已办理10笔跨境并购试点业务,核准汇出额度2.27亿美元,办理快速汇款8507.03万美元。

以“放管结合”为原则 维护健康良性外汇市场秩序

“2013年至2016年期间,累计查处虚假转口贸易34起,涉案金额达3.34亿美元。查处银行违规案件16起,涉案金额达13.4亿美元。破获5起地下钱庄案。”外汇局宁波市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外汇局既要积极推进改革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也要主动防范跨境异常资金波动风险,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多措并举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切实提升企业、银行、个人外汇业务合规性水平。

记者在调研时了解到,近年来,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充分运用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重点打击虚假转口贸易领域外汇违规行为。同时,主动加强与公安、反洗钱、国税和海关缉私等跨部门合作,严厉打击地下钱庄。

在同处沿海地区的厦门,2016年以来,外汇局厦门市分局进一步推进本外币一体化监管,加强关注境外投资等业务的真实性背景,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冲击,确保辖区外汇市场平衡有序发展。

近年来,无真实贸易背景购付汇、利用贸易渠道向境外转移资金、借助“离岸转手买卖”渠道构造虚假贸易、套取境内外汇差、利用虚假境外投资转移财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

国家外汇局以银行为切入点,重点关注企业外汇业务真实性,不断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严查各类外汇违规违法问题,严厉打击地下钱庄及交易对手,在提升便利化的同时设置好管理“牙齿”。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包括银行异地大额售汇、内保外贷履约等多个专项和专案检查,多次与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立足自身数据系统和职能优势,不断加大线索挖掘力度,对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2016年共查处全国外汇违规违法案件1996件,罚没款金额4.31亿元人民币。专项行动破获地下钱庄案件共80余起,涉案金额超过万亿元人民币。

2017年年初,外汇局继续“放管结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加强境外直接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这些都有力地打击了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外汇市场运行秩序。

“接地气”服务 提高效率利企便民

“现在,辖内企业可以直接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记者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见到了几位在此办理业务的企业工作人员。他们向记者表示:“这种设计和安排让我们省心多了,以往办业务来回需要跑好几趟,路上耗费不少时间,现在在服务中心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便利,审批也快,还不需要多部门来回奔波。”

企业享受到的便利,来自于外汇局厦门市分局2013年11月1日实施的以代理业务方式入驻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行政许可业务改革。

据外汇局厦门市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通过市政服务办理名录登记企业2374家,仅2017年第一季度就达到448家,极大地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大力压缩审批时间,能够当场办理的审批一般当场办理。公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行政审批网上预受理预审查……近年来,国家外汇局不断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和法规清理的力度,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外汇管理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给老百姓和企业带来了便利、实惠。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以来,外汇局已宣布废止和失效近900件外汇管理法规文件。

利企、便民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切实的行动,给老百姓、企业带来了“接地气”的便利。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专门研究确立了“助企+惠民”的整体活动框架。2014年以来,连续4年举办外汇金融普惠活动,为企业提供最关心的政策、汇率、资金和让利四个方面支持,向居民提供丰富便利的外汇知识宣传。当地外汇管理部门还先后与市商务委、市外经贸企业协会等8个部门合作举办专题活动,主动开展免费汇率避险宣传培训近30场,编印并免费赠送宣传资料5万余册,面向居民进行外汇知识普及30余次,组织银行走进企业、社区开展活动。据了解,在活动框架下,银行主动开展各类助企活动110余场,服务企业超过2000家次。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