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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选择21家企业开展2017年度外债管理改革试点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7年02月14日17:10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发改委确定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国有银行,中国人寿、中国华融、中国信达等3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华为公司共11家企业作为2017年度外债规模管理改革第一批试点企业。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国家发展改革委14日发布公告,确定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国有银行,中国人寿、中国华融、中国信达等3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华为公司共11家企业作为2017年度外债规模管理改革第一批试点企业。

公告称,上述试点企业在年度外债规模内可灵活把握发债时机,自主选择发债时间和发债批次,境内外统筹使用外债资金,降低借款成本,提高发债效果。

2016年发改委同样选择21家企业开展2016年度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寿、中国华融、中国信达、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工银金融租赁、中国中信集团、中国石化、招商局集团有、中国建筑、中国铁建、四川发展、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