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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在华设立代表处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6月24日17:29分类:中国央行

核心提示: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在华设立代表处,这是外国央行在华设立的第八家代表处,是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在国外设立的首家代表处,有助于加强两国央行间合作,促进双边金融合作与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中国人民银行24日公告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行长纳比乌琳娜共同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和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在华设立代表处的协议》。

央行称,这是外国央行在华设立的第八家代表处,是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在国外设立的首家代表处,有助于加强两国央行间合作,促进双边金融合作与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

此外,2016年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郭庆平与俄罗斯央行(俄罗斯银行)副行长德米特里·斯科别尔金在北京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和俄罗斯央行(俄罗斯银行)关于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谅解备忘录》。备忘录内容包括反洗钱监管合作、信息交流、现场检查安排、人员交流与培训等方面。该备忘录的签署对双方落实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国际标准、加强反洗钱监管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