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币 > 人民币动态 > 标普:外汇局新规或鼓励更多中国公司境外发债

标普:外汇局新规或鼓励更多中国公司境外发债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6月21日14:41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标准普尔究报告指出,中国外汇局的新规定为中国公司将境外发债的全部资金汇回境内打开大门,这可能令中国公司增加海外直接发行债券。新规定可能有助于中国部分缓解因人民币贬值、汇率波动及经济增长放缓导致的资本外流问题。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国际评级机构标准普尔21日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外汇局的新规定为中国公司将境外发债的全部资金汇回境内打开大门,这可能令中国公司增加海外直接发行债券。境内和境外市场融资成本的差距以及汇率风险仍将是中国大型公司在境外发债的主要考虑因素。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称,境内企业(包括中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外债资金均可按照意愿结汇方式办理结汇手续。同时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实行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

标准普尔报告指出,新规定可能有助于中国部分缓解因人民币贬值、汇率波动及经济增长放缓导致的资本外流问题。

过去只有外商投资企业才能将境外汇入资金结汇,用途主要限制在股本金注入或股东贷款。中国国内公司的境外发债主要以担保特殊目的实体发债人的形式进行,所筹资金只能用于境外投资,不得用于国内项目。

报告预计,新规定将鼓励更多中国公司进行发债尝试,它们希望扩大融资渠道或投资者基础,提高公司的知名度,或者因为在国内融资不易而进入境外市场。尽管如此,新规定的执行情况仍有待观察,中国发债人就债券缴纳的预扣税也可能会提高融资成本。

此外,对于那些境内融资成本较低的中国公司而言,新规定的影响目前可能是中性,但至少这些公司可以自行选择境外发债的时机。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