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发展改革委7日发布公告称,近日,选择21家企业开展2016年度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试点企业在年度外债规模内,可自主选择发行窗口,分期分批发行,不再进行事前登记,待发行完成后及时报送发行信息。鼓励试点企业境内母公司直接发行外债,适当控制海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发行外债,鼓励外债资金回流结汇。
根据试点工作要求,试点企业在年度外债规模内,可自主选择发行窗口,分期分批发行,不再进行事前登记,待发行完成后及时报送发行信息。
发展改革委鼓励试点企业境内母公司直接发行外债,适当控制海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发行外债。鼓励外债资金回流结汇,由企业根据需要在境内外自主调配使用,主要用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城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高端装备制造业、互联网+、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扩大有效投资。
其中,金融机构发行外债应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控制外债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交叉投资、自我循环。
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试点企业,一是应密切跟踪国际国内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关注国家经济金融形势、国际收支状况、跨境资本流动和外债外汇政策调整,强化外债风险管理意识,制定外债风险防控方案;
二是明确外债风险管理责任,健全外债风险管理决策、授权和监督机制,将外债风险管理贯穿外债借、用、还全过程;
三是统筹考虑汇率、利率、币种及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等因素,适当运用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远期外汇买卖、期权、掉期等金融衍生产品,审慎选择融资工具,合理持有外汇头寸,有效控制风险敞口,确保外债风险控制在自身可承受范围内。
附件
21家试点企业名单
1 |
国家开发银行 |
2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3 |
中国工商银行 |
4 |
中国农业银行 |
5 |
中国银行 |
6 |
中国建设银行 |
7 |
交通银行 |
8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9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0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1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 |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4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
15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16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17 |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
18 |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
19 |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1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