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币 > 人民币动态 >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市管理细则发布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市管理细则发布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5月27日19:52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在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依法合规面向客户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可根据相关规定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央行上海总部27日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显示,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根据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备案实施细则,填写投资备案表并通过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提交至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完成后,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结算代理人即可按规定办理相关开户、联网手续。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不需重新备案,原获批额度自动过渡为该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拟投资规模。为保证境外机构信息的完整性,境外机构投资者如需变更相关信息,需及时向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提交相应材料。

外汇局发布的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管理通知显示,境外机构投资者应通过结算代理人办理外汇登记;不设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凭相关登记信息,到银行直接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汇或购汇手续,不需要到外汇局进行核准或审批;要求资金汇出入币种基本一致。投资者汇出资金中本外币比例应保持与汇入时的本外币比例基本一致,上下波动不超过10%

此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制定了《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联网和开户操作指引》。

哪些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依法合规面向客户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可根据相关规定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没有投资额度限制。在备案时,境外机构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真实、准确地填报拟投资规模等信息。

投资收益是否可在境内兑换为外币后汇出?

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汇入的本金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资金如需汇出,可以人民币汇出,也可在境内兑换为外币后汇出,汇出的资金币种结构应保持与汇入时的本外币比例基本一致。资金的汇入汇出以及购汇、结汇等操作流程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明确资金汇兑管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测

央行要求境外机构投资者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资金汇出入不设限制,但投资者汇出的资金币种结构应保持与汇入时的本外币比例基本一致,上下波动不超过10%。

央行将加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和跨境人民币资金大额异常流动的日常监测,督促结算代理人认真履行真实性审核和信息报送义务。

可以开展哪些类型的交易?

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现阶段均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现券交易,并可基于套期保值需求开展债券借贷、债券远期、远期利率协议及利率互换等交易。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参加行还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交易。未来人民银行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允许其他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交易。

QFII/RQFII仍应遵守现行的有关规定

以QFII和RQFII身份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完成备案、开户等手续后即可开展投资,投资额度、比例、汇兑等相关行为仍应遵守现行QFII/RQFII的有关规定。

今年2月24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鼓励境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此类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没有额度限制。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

附:

1、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

3、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联网和开户操作指引

4、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答记者问

5、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