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币 > 中国央行 > 中共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2016年04月29日19:48分类:中国央行

核心提示:采取实的举措,围绕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关于宏观调控、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协调、组织架构、党建统筹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做好破难题、防风险、补短板的工作。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六巡视组(以下简称中央巡视组)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2016年1月31日,中央巡视组向人民银行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发布。

一、总体情况

人民银行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结束后,党委书记、行长周小川同志立即主持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认真研究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深刻剖析巡视指出的问题,对全系统开展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人民银行系统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把专项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

(一)党委高度重视

人民银行党委成立了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周小川同志担任组长,易纲同志、王华庆同志任副组长,党委其他成员为成员,统一领导全系统的巡视整改工作。周小川同志作为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别于2月5日、2月23日、3月29日3次主持召开党委会,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周小川同志和人民银行党委班子成员4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多次单独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对中央巡视组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逐项审核,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3月29日,周小川同志主持召开人民银行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巡视发现的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按照人民银行党委的部署,相关司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相关单位、分支机构也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中央巡视组和人民银行党委的整改要求。

(二)严格落实责任

人民银行党委经过认真研究并经党委会审议,向全系统印发了《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人民银行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所有单位均为整改责任部门、中央巡视组明确指出问题的单位为重点整改责任部门,要求各单位均要成立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照巡视指出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分管行领导和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整改责任部门的督促指导,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人民银行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要求或整改措施不实、不到位的,坚决督促其重新整改。成员单位多次召开碰头会,对重点整改问题进行研究,严格和统一整改标准,督促相关单位切实整改到位。整改指导部门和派驻纪检组对各单位的整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督办。建立整改工作总台账,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

人民银行党委还调整设立了跨部门的直属企事业管理委员会、分支行工作协调委员会和国际事务委员会,由分管行领导负责,指定牵头司局,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涉及企事业单位、分支机构和国际事务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机制。

(三)集中专项整治

人民银行党委在中央巡视组进驻期间,组织开展了党费收缴、办公用房、配车、住房违规问题专项自查整改。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人民银行党委又部署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党费收缴倒查和补缴,办公用房、配车、住房违规问题专项清理,违规建楼堂馆所、滥发薪酬补贴、公款吃喝及利用培训中心奢靡享乐等问题的专项整治。

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在人民银行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单位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严格执行专项清理整改工作纪律,保证专项清理整治排查问题反映真实完整,专项清理整改工作不等不拖、立行立改。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以严抓、严改、严问责的态度,动真碰硬,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给予严肃处理。对在专项清理整治过程中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各单位以专项清理整治为契机,将其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内控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问题,人民银行党委认真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共制定整改措施268项。截至2016年3月30日,已整改完成119项;其余149项正在抓紧整改,其中,拟于2016年6月底前整改完成38项,拟于2016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53项,拟于2017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5项,需要长期整改51项,待中央批复后立即整改2项。

(一)“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做好示范引领。在人民银行党委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主动报告个人住房、用车以及配偶、子女的有关事项,并要求各司局民主生活会向行党委看齐。班子成员都结合分管工作查找分析了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对不断强化自身抓党建的主责意识等提出了改进措施。班子成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分管或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共19人次,并对司局领导班子“敢抓”、“敢管”、“敢担当”提出严格要求。

二是按照严的要求,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党内生活、执行纪律等方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加强中心组学习管理,通报人民银行系统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格制度治党,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到各级党组织、各级负责人,形成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环环相扣、齐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全面开展了人民银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不断优化党建量化考核制度,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导向。严格党内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会商、会中列席、会后通报、分析总结等制度,加强对各个环节督促指导,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发挥其教育管理党员和党性锻炼平台的作用。严格纪律规矩,按照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推广应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分级分层定期检查风险点,加强对权力和资金运行的制约监督,初步建成了业务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纪检部门落实再监督的内控机制。开展“我的底线、我的规矩大家谈”专题活动,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党内两部法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司局级干部带头学习、交流。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尊崇纪律、遵守规矩、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

三是采取实的举措,围绕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关于宏观调控、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协调、组织架构、党建统筹规划等方面的问题,做好破难题、防风险、补短板的工作。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加强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创新货币政策工具,对拟出台政策进行充分论证,进一步增强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的科学性、有效性、前瞻性。积极回应各方关切,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市场预期,进一步提高货币政策的认同度和公信力。人民银行党委成员通过国际会议、国际金融交流和合作平台等,阐释中国货币政策和宏观调控意图,主动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政策协调和国际金融体系改革、规则制定等工作,发出“中国声音”,并积极推动采纳“中国意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等新金融业态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牵头单位的主导作用。积极推动分支行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梳理、细化、规范人民银行党建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党建工作制度化、系统化和科学化水平。人民银行党委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根据人民银行党建工作垂直管理的特点,坚持以上率下,真正实现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全面提升人民银行管党治党整体成效。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薄弱”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建党,聚精会神抓党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健全完善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对党组织书记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内设机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及按期换届情况、党员活动阵地保障等进行量化考核。

二是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根据中央有关要求,适时制定人民银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在全系统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制定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以党员活动室为载体,推动“三会一课”、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党内生活规章制度的规范落实。

三是通过基础性管理工作和作风建设常态化,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上新台阶。制定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配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丰富基层党建工作载体和形式。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总结运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风建设的好经验,对各级党委(党组)查摆出的不严不实问题抓好整改落实,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通过行前组织教育、加强理论学习、参加日常及专题组织生活等多种方式,加强外派人员及驻外机构党组织管理工作。

(三)“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人民银行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费收缴整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制定了人民银行系统党费倒查和补缴工作方案,组织人民银行系统各单位认真清理、规范和整改近年来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二是将党费倒查补缴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的重要内容来抓,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认真履行交纳党费的应尽义务。严格对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倒查时间段,明确党费交纳标准,组织人民银行系统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倒查,全面核算倒查时间段内所属党员未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数额,认真分析漏缴原因,深入反思。

三是足额追缴未按规定交纳的党费。除去世的部分党员、异地居住的离退休党员、失去联系的离职党员等未能及时补交党费外,党费补缴已经到位。目前,还在继续联系查找失联党员,继续做好党费追缴工作,并按照规定比例,向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上划补缴党费。

通过对党费交纳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费收缴规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深刻反省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得到强化,党务工作水平得到提高,党建基础性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党费收缴内控制度,健全党费收缴监督检查机制。

(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人民银行一些下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变相违规、公款送礼吃喝屡禁不止、楼堂馆所项目改头换面、巧立名目发放薪酬补贴等方面的问题,人民银行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和专项整治,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开展“公款吃喝”及利用培训中心奢靡享乐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对照巡视发现的重点问题,建立“负面清单”,按照“要求严、措施实、落实快”原则,严查“公款吃喝”及利用培训中心奢靡享乐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抓紧整改。对于违规公款吃喝的费用,有关责任人已清退违规报销的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并按规定受到严肃处理。有关单位已取消备用金制度,退赔违规报销费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谈话,部分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建立权责分明、程序严谨的审核机制,从源头上根治“公款吃喝”及利用培训中心奢靡享乐问题。

二是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新建楼堂馆所”专项整治。切实贯彻落实中央“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的精神,已经一律停建有关违规楼堂馆所项目,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处分。人民银行党委将根据有关法规,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确保中央禁令令行禁止,不打折扣。

三是开展了“办公用房、配车、住房违规问题专项清理”。严格按照2014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清理整改力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通报批评,并采取工程改造方式整改。同时,严格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住房、配车管理,切实解决了职工住房使用现状不明、底数不清、分配管理混乱、领导干部配车和使用违反规定等问题。目前,超标办公用房、配车违规等问题已按照相关标准整改到位,“违规住房”问题整改也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正在抓紧完成整改。在整改中,还制定和完善了办公用房、住房管理相关制度,认真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好准备,督促重点整改责任单位完善长效机制。

四是遵循“综合整治、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规范薪酬补贴。认真开展违规发放薪酬补贴问题专项整治,逐条逐项摸底排查各项薪酬补贴的发放金额、发放名目和发放依据,并逐条建立任务、责任清单,坚决纠正违规发放薪酬补贴问题,退回不合规的补贴。通过严格执行人民银行直属企业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对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采取限薪措施,进一步规范负责人薪酬发放,合理控制薪酬差距。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实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巩固解决人员经费和工资不匹配问题的成果,加强人员经费和工资管理。各单位在违规发放薪酬补贴问题整改过程中,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收入分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组织纪律执行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人民银行党委把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组织人事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问题整改,着力加强组织纪律制度执行力建设。

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人民银行实际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建设“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务实型、开拓型”中央银行干部队伍的要求,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重点,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着力抓好基层、打牢基础,突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五湖四海、群众公认原则,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好干部、配强班子。

二是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干部任用问题全面梳理摸底,深入了解任职考核情况、工作业绩以及干部群众的评价意见,多渠道全面掌握民情民意。人民银行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干部调整配备问题,根据梳理摸底、任职考核、工作业绩和干部群众意见等,对多个司局、直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班子进行了调整,强化了注重实绩的导向和群众公认的导向,突出了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中央关于秘书管理、公务员调任以及海外引才的规定,在干部选任过程中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五湖四海、群众公认原则,坚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多视角、多途径选拔培养干部,加强组织把关,兼顾好各类干部的成长。

三是组织对司局级干部的配偶、子女就业情况逐一筛查,违反回避规定的坚决调离,违规调入的坚决清理,对不违反现有制度规定的情形,也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鼓励、引导配偶、子女到系统外从业,同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对发现的涉及任职回避的问题,坚决整改。调阅原始调配档案,核实是否存在未参加统一考试招聘或未经批准调入的情况。对于未经考试录用或未经审批调入的,坚决清理整改。对隐瞒不报的,从重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四是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组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专项培训班,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标准,重申要求。制作指引,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做好政策解读及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严格把握标准,从严从实做好核查处理工作。积极整改,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处理力度。对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下一步,将结合干部调整和后备干部调研工作,对重点抽查和拟提拔重用的干部加大查核处置力度,扩大监督检查范围,通过严格处理推动制度落实。

五是分级分类,积极消化整改超(高)配干部问题。对司局级干部超(高)配的,通过平级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退休等方式分期分批消化。对处级干部超配的,根据工作需要和职数配备情况,通过转任、交流、编制职数调整等方式,逐步消化解决。

六是认真梳理,研究推动干部交流。对全系统任职时间5年以上的司局级干部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不同司局和不同层级机构司局级干部的岗位特点、任职条件和轮岗要求,研究提出加强干部轮岗交流的原则和思路。在同一单位或部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满5年的,原则上要进行交流;满10年的,必须交流。加大对干部交流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权力监督约束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人民银行党委专门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加强权力监督约束问题,对“业务司局+”涉及的行政审批情况和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要求坚决杜绝各种权力转移和变相转移,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明确相关责任,切实整改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行使的制度安排。充分听取商业银行、相关企业意见,加强人员管理、梳理业务流程,杜绝寻租腐败的行为发生。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对已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严禁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自行授权或委托企事业单位等行使审批权力。由专门的直属企事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涉及企事业单位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企事业单位收费管理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建立收费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收费项目设立、实施等环节的合理性论证和全过程监督。同时,以整改落实为契机,由解决面上问题向解决深层次问题延伸,由集中整治向常态化治理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执纪问责,促进业务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严格支付机构准入和监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监管机制,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评级管理办法》。强化备付金监管,遏制挪用资金风险高发势头。试点运行全国非银行支付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一期)。加大处罚力度,清理整顿市场秩序,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支付机构。研究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从根本上防范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风险,规范支付机构跨行清算义务。

三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针对执法中不同程度存在的监管不到位、选择性执法或同案不同罚等问题,进行了排查核实和整改,并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安排。积极落实推广行政执法随机抽查工作,实现随机抽查各业务条线全覆盖,减少执法检查工作的随意性和人为干预,防范权力寻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内审和纪检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作用,强化对执法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公正、合法。完善行政处罚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处罚委员会的作用等。这些措施有效规范了行政审批、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环节和流程,防止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下一步,将继续建立健全权责制衡的监督体系,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七)“监督执纪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人民银行党委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组和各级纪委严肃执纪问责,集中力量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巡视移交和派驻纪检组掌握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组织力量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经调查核实后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处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认真复查,重新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

一是严肃查处了司局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免职、撤职等处分,对部分违纪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二是严格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审查。对涉嫌受贿问题的司局级干部立案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对不向中央巡视组如实说明情况、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并免职处分。对有关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领导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系统内部分别通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

三是根据中央纪委部署,开展“四风”问题整治情况“回头看”。结合巡视整改,对照中央和总行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方面的制度规定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系统总结,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整改。

四是分类做好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严格按照纪律审查要求,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涉及人民银行系统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全面分析清理,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共32人。其中,司局级干部18人,处级及以下干部15人。

五是以派驻改革和巡视整改为契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司局级干部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中央政令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对各级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加大问责力度。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不收手不收敛、规避组织监督等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决不放过。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推动“两个为主”、“一案双查”的落实。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人民银行党委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深入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并从源头上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安排,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对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履行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整改职责,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狠抓落实,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召开人民银行党建工作会议,就全面加强人民银行系统党建工作进行部署

人民银行党委决定于2016年上半年专门召开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党建工作会议,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党建工作情况,结合深入开展中央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研究解决人民银行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今后一个时期人民银行系统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出部署。

(三)加强对人民银行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党委班子中抓党建工作的力量,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住体制机制、基层党建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深化主体责任落实。以全面清理、规范、整改党费收缴问题为契机,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解决党员意识淡薄、党组织建设和管理薄弱问题。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绝不遮掩姑息。

(四)抓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继续深入开展办公用房、配车、住房违规问题专项清理和违规建楼堂馆所、滥发薪酬补贴、公款吃喝及利用培训中心奢靡享乐等问题专项整治。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处置,对相关违规违纪问题一抓到底,严肃查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五)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加强干部选任、管理和监督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各项制度,加强对干部政治方面的考察和培养,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五湖四海、群众公认、公平公正原则,形成良好选人用人导向和风气,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和违规惩戒力度,及时清理消化超配干部,严肃处理档案造假问题并倒查追责。

(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行使,防止权力转移、设租寻租、谋私套利等行为。充分发挥直属企事业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强化企事业单位日常管理,抓紧明确运营、收费、薪酬、盈余(利润)上缴等管理和监督制度。结合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推动恢复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分省管理体制。健全分支行工作协调委员会运行机制,加强对分支机构的全面指导和管理。

人民银行将以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增强政治责任担当,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改进和完善宏观调控,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切实维护金融稳定,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6194725;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电子邮箱:sziguo@pbc.gov.cn。

中共中国人民银行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