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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调整外汇占款科目以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金融时报2016年02月29日09:14分类:中国央行

核心提示:2016年初,央行停止公布金融机构外汇占款数据。人民银行将“外汇买卖”调整为“中央银行外汇占款”,口径为人民银行外汇占款,不再包含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买卖而占用的人民币资金。

外汇占款一直是市场用于观察资本流动、解读央行政策的一项重要依据,而央行日前对外汇占款科目的调整曾一度令市场疑惑。人民银行2月18日更新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显示,2016年1月末,中央银行外汇占款为242092.21亿元,较2015年12月减少6445.38亿元。

此前的央行口径外汇占款在《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中公布,此次是央行首次在《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中的“中央银行外汇占款”科目予以公布。该表此前使用“外汇买卖”指代全口径的金融机构外汇占款。

记者从人民银行相关部门了解到,2016年初,央行停止公布金融机构外汇占款数据。人民银行将“外汇买卖”调整为“中央银行外汇占款”,口径为人民银行外汇占款,不再包含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买卖而占用的人民币资金。

人民银行表示,此举是对信贷收支报表科目的优化,目的是保证统计报表体系的科学、清晰和简洁,使指标反映的信息纯净,指向明确,避免市场误读。

“相关科目调整旨在避免两个口径外汇占款的混淆。这两口径在过去长期存在,但即便是专业人士也经常混淆。”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指出,事实上比较重要的还是央行口径,因为它反映了央行资产负债表和基础货币的变化,与外汇储备变化相互印证,反映了央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操作力度,对货币政策运行和市场流动性影响较大。

据了解,中国改革开放早期,商业银行的外汇资金主要是用人民币买来的,占用了人民币资金,因此产生了“外汇占款”的概念,从外汇占款数量也可估算出商业银行手中的外汇数量。人民银行指出,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商业银行的外汇资金来源越来越丰富,不再局限于购汇渠道,“外汇占款”概念则易出现误导。

“发展到今天,外汇占款已经远离了原始涵义,更不是对资本流动的真实反映。事实上,商业银行自营的外汇市场交易并不必然影响央行外汇占款,也不必然反映资本流动。”人民银行进一步解释称,考虑到商业银行外汇占款的原始涵义已经消退,为避免市场误读,从2016年1月起,金融机构信贷收支表不再保留“金融机构外汇买卖”科目。

梁红也表示,随着跨境资本流动和银行外汇业务发展,金融机构外汇占款指标意义正在下降。金融机构外汇占款反映金融机构因购买外汇而相应投放的人民币,它是外汇管制的产物。随着可兑换程度提高,人民币的跨境流动越来越多,但这并不包含在金融机构外汇占款中。

“当然,如果资金直接以外汇形式跨境,它也不影响外汇占款。与此同时,随着外汇市场发展,银行参与外汇业务增多,其持有外汇头寸将呈现更多、更频繁的变化。在此背景下,金融机构外汇占款变动对跨境资本流动指标性必然下降。相反,央行外汇占款仍有重要参考意义。”故而梁红认为,相关科目调整应是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此外,对于“央行藏匿数据以应对资本流出”的观点,梁红明确表示这系误读。中国去年采用IMF的特殊数据发布标准(SDDS)已表明提高数据质量、透明度和及时性的承诺,这不仅有利于信息传递,也有利于自身决策。梁红认为,此次调整正是相关努力的一部分。

也有不少分析人士表示,仍可从跨境资金流动的其他指标来对我国资本流动进行判断和解读。一位外资银行资深人民币交易研究人士表示,自中国采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SDDS报告模式后,每个月有三组数字可以帮助市场判断资本流动的走势,包括每个月7号的外汇储备数据,每个月中旬的金融机构和央行报表的变化以及每个月下旬外汇局公布的结售汇数据。而这三组数据也可以相互印证中国当月的资本流动局势。据了解,人民银行统计部门还将会对此做出详解。

[责任编辑: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