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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可申请成为银行间汇市会员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01月29日18:29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人民币购售业务规模较大、有国际影响力和地域代表性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及期权交易。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9日发布公告称,人民币购售业务规模较大、有国际影响力和地域代表性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及期权交易。

央行2015年12月23日发布的公告称,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经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后,可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全部挂牌的交易品种。人民币购售业务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掉期和期权,境外主体应在人民币购售业务项下依法合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所谓人民币购售业务是指境外参加行在境内代理行(境内具有结算代理资格的银行)或海外清算行(比如中行香港,工行新加坡)购买人民币或售出人民币,为满足海外客户的人民币购买及卖出需求。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告称,符合条件的境外参加行可向外汇交易中心提交申请材料,交易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机构发送正式入市通知,核准该机构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并通过中国货币网等途径对外公告。

境外参加行申请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外汇交易,需在交易日终(最迟不超过北京时间次日8:00)通过交易中心交易后处理平台的信息报送页面报送人民币购售有关信息,包括境外最终购买或出售人民币主体名称、国别地区、金额和用途等,其交易对手无需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境外参加行可选择通过交易中心提供的交易后处理平台与交易对手方完成后台交易确认。经核准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外汇交易的境外参加行,不再通过境内代理行模式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