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存款利率上限放开 利率管制已经基本取消
2015年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存款利率上限的放开,标志着我国的利率管制已经基本取消,利率市场化迈出了非常关键的一步,这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在整个金融改革的历史上,都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2015年利率管制的有序放开,既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利率的价格杠杆功能,促进优化资源配置;也有利于推动金融机构提高自主定价能力,加快经营模式转型,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同时,还为货币政策调控方式由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转变、提高宏观调控效率创造了条件。
取消对利率浮动的行政限制后,并不意味着央行不再对利率进行管理,相反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控和传导将更加重要,会更加倚重市场化的货币政策工具和传导机制。从这个角度讲,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和货币政策调控开始进入新阶段,核心将转向建立健全与市场相适应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
同时,利率市场化机制建设和产品开发不断完善。《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大额存单等产品创新有序推进。全国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范围有序扩大,各地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建立健全,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奠定了更坚实的制度基础。
存款保险通过充分保障存款人的利益,可以完善金融安全网,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提升金融体系稳健性,促进银行业改革,提高银行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