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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第三方支付企业被亮红灯 监管进规范时代

金融时报2015年08月31日09:46分类:中国央行

核心提示:8月28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决定取消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士”)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由此,浙江易士成为首家被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8月28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决定取消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易士”)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由此,浙江易士成为首家被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易士成立于2007年10月,于2011年12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浙江省开展多用途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2015年初,浙江易士被爆出资金链断裂,易士卡支付受限进而停用。 

据报道,在行政执法中,人民银行发现浙江易士存在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伪造变造交易和财务资料、超范围经营支付业务等重大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依法注销该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移交其涉嫌犯罪的证据及相关资料。 

按照央行的相关规定,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占用;同时,支付机构必须规范客户备付金的存放、归集、使用、划转,资金要全额专户实施银行存管并封闭运行和使用;此外,存管银行也要监督备付金使用情况,拒绝违规使用。央行表示,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非银行支付机构都能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业务。 

目前,经查实的浙江易士的易士卡将由北京迅壹达贸易有限公司全额收购,相关资金转入持卡人本人借记卡账户,消费者并未遭受财产损失。 

第三方支付牌照,也称《支付业务许可证》。人民银行为了加强对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的监管,2010年6月正式对外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需要按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方可成为支付机构,就此第三方支付牌照应运而生。 

在缺乏有效信用体系的网络交易环境中,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网上银行支付方式不能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支付方式比较单一;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方面无法得到可靠的保证;交易欺诈广泛存在等。 

值得注意的是,8月28日也是央行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7月31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各方在8月28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央行。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多家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向央行提交了反馈意见。随着征求意见的结束,《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进入修改完善的阶段。目前业内普遍预计的是,经过修缮后的新规有望在年内颁布实施。 

随着央行监管趋于严格,业内专家认为,未来可能被注销的企业数量会有所增加。据了解,目前部分企业的违规行为已经被央行监测到,只是在等待合适的机会,采取合理的处罚手段,不排除进一步注销其支付牌照。特别是2011年的支付牌照企业即将面临到期,是否延期,都与支付业务合规情况有关。 

从2011年5月央行向支付宝、财付通、快钱等27家公司签发的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起,到2015年3月26日,已有27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获得了牌照。但多数第三方支付机构找不到盈利模式,并由此展开了恶性竞争,甚至出现兑付危机的状况,业内人士称央行早已决定整顿支付行业。而本次吊销浙江易士的牌照,是全国首例。 

目前支付牌照主要分为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三大类,其中网络支付又细分为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数字电话支付和固定电话支付,预付费卡支付牌照占据了整个牌照数量的60%以上,也出现多次风险事件。央行注销浙江易士支付的预付卡支付牌照后,牌照总体数量从270家下降到269家,也凸显了央行对于支付行业监管的决心和力度。 

因此,有接近央行人士对记者表示,随着市场竞争激烈,牌照颁发速度放缓,标准更加严格,牌照稀有性逐渐显现。该人士建议,各支付机构一定要做好准备,合规发展业务,不能触及央行监管底线。

[责任编辑: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