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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限额面前 消费者网络支付会否受限?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8月01日14:49分类:投资理财

核心提示: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央行7月31日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其中单日交易限额和年累计交易限额的规定引起消费者广泛关注。

新华社记者吴雨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随着网络支付日趋方便,非银行类支付机构也趁势迅速崛起。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央行7月31日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其中单日交易限额和年累计交易限额的规定引起消费者广泛关注。

5000元的限额是否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交易额度限制背后有何监管深意?审慎的监管态度将给支付机构发展带来怎样影响?

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

“单日只能支付5000元太少了吧,网上买个高端手机都困难。”“有了交易限额,我们‘剁手族’还能顺畅地购物么?”一时间,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的额度问题成为热点话题。而这源于征求意见稿的一条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

当真没法愉快地做个“剁手族”了?其实不然。征求意见稿的释义明确指出,额度限制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则不受该条款限制。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消费者把钱打进“微信钱包”里,用里面的“零钱”支付就得受额度限制,但如果通过微信绑定的银行卡支付就不受该规定限制,仅受各家银行的网银支付、快捷支付限额限制。

其实,不仅依据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设置了单日交易限额,征求意见稿中还对综合类支付账户、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了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限额。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限额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数据显示,2014年80.12%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

“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购买能力的提升,限额会逐渐不符合当下人们的消费需求,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高交易额度。”易宝支付总裁唐彬说。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