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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在中国为何多不是信息中介?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5月08日15:08分类:投资理财

核心提示:为何脱胎于美国纯信息中介模式的P2P来到中国后却变成了信用中介?专家认为,P2P平台只有通过创新的手段来完善征信工作,并开发出对冲风险的新手段,才能由信用中介走向信息中介。

P2P模式自引入中国以来,一直存在着信用中介和信息中介模式之争。信用中介与信息中介的最主要区别在于信息中介只承担发布信息、撮合交易的功能,而信用中介要承担对借款人资金兜底、承诺刚性兑付的职能。为何脱胎于美国纯信息中介模式的P2P来到中国后却变成了信用中介?

对此,P2P平台普惠理财总经理何坤指出,做信息中介是要建立在全社会征信体系完善的基础上,同时需要投资人本身对于投资项目的预测和把控。但就目前我国的行业情况来看,首先,针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征信系统尚没有建立。其次,投资人目前的投资知识和专业水平并没有上升到能够自我把控和预测风险的程度。因此,如果此时的P2P平台仅仅作为一个信息中介存在的话,等于说把投资项目的巨大风险转嫁到了并不成熟的投资人身上,这是极不负责任的。不过,他认为,回归信息中介本质是P2P的出路。

花果金融董事长惠轶也表示,P2P模式来到中国之初为了迎合投资人心态,纷纷上马了“借款由担保公司全额担保”、“平台进行资金兜底”等刚性兑付措施,但全面担保显示不是长久的风控手段。随着市场不断完善,“去担保化”将成为趋势。P2P平台只有通过创新的手段来完善征信工作,并开发出对冲风险的新手段,才能由信用中介走向信息中介。

在我国,P2P到底是信用中介还是信息中介?银监会也有明确表态。据人民网报道,2015年2月3日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助理李志磊在“P2P金融创新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P2P从业机构只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据中国电子银行网报道,在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主办的“2015年互联网金融"跨界与创新"高峰论坛”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文海兴曾表示,对于P2P行业的监管,银监会总体上是积极鼓励创新的,所有细则均围绕如何将P2P平台定位于信息中介。

随着“去担保化”、“打破刚性兑付”等呼声在业内渐起,中国P2P由信用中介走向信息中介将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

[责任编辑:陈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