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央行4月10日表示,第一季度累计开展常备借贷便利(SLF)3347亿元,期末常备借贷便利余额为1700亿元。春节期间,央行总行通过SLF向符合条件的大型商业银行提供了短期流动性支持;分支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了短期流动性支持,稳定了市场预期,促进了货币市场平稳运行。
央行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有效防范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2015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在前期10省(市)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推广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政策调控需要适时调整利率水平,探索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发挥货币市场利率走廊上限的功能。
操作表(2015年1月-3月)
时 间 |
常备借贷便利余额(单位:亿元) |
2015年1月 |
0 |
2015年2月 |
1606 |
2015年3月 |
1700 |
中国人民银行灵活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平稳。2015年春节期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通过常备借贷便利向符合条件的大型商业银行提供了短期流动性支持;分支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了短期流动性支持,稳定了市场预期,促进了货币市场平稳运行。2015年第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累计开展常备借贷便利3347亿元,期末常备借贷便利余额为17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5年4月起按月公布上月常备借贷便利操作信息。
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人民银行于2013年初创设了常备借贷便利(SLF),是中国人民银行正常的流动性供给渠道,主要功能是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对象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期限为1-3个月。利率水平根据货币政策调控、引导市场利率的需要等综合确定。
常备借贷便利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信贷资产等。
2014年1月20日起,央行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河北、山西、浙江、吉林、河南、深圳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试点,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
2015年2月,应对春节前的流动性季节性波动,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在前期10省(市)分支机构试行SLF操作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央行决定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SLF。目前的操作对象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采取质押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