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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离岸人民币债发行有望进一步放开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3月03日10:23分类:离岸人民币债券

核心提示:央行货币政策司二司副司长郭建伟透露,国有企业跨境投融资地域将放开限制,国企不单单可以选择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任何离岸市场都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离岸人民币债券发行有望实行备案制,并实行余额管理。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央行货币政策司二司副司长郭建伟2日透露,国有企业跨境投融资地域将放开限制,国企不单单可以选择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任何离岸市场都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离岸人民币债券发行有望实行备案制,并实行余额管理。

据证券时报报道,郭建伟在工行举行的人民币国际化论坛上透露,央行与有关部门就金融机构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制定相关政策,目前已报送国务院,预计将于近期出台。

该政策旨在拓宽中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简化中国企业海外投融资手续的审批流程。

郭建伟称“今后国有企业跨境投融资地域将放开限制,国企不单单可以选择在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任何离岸市场都可自主选择。”郭建伟表示,该项政策作为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一系列配套措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中国企业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简化审批流程、放开发行渠道,同时有利于促进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此前内地非金融机构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只能选择在香港挂牌交易,而所谓的“宝岛债”、“狮城债”、“伦敦债”目前只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

2012年发改委发布《关于境内非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放开内地非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不过,国企赴港发行点心债准入门槛高、审批条件严。其中,央企需向发改委提交申请,发改委进行个案审批;而地方国有企业则需先向地方国资委提交申请,再由地方国资委上报国务院国资委。

相比之下,民营企业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则常选择“内保外债”的形式进行融资,即在港注册一家壳公司,境内银行或母公司提供担保,由壳公司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或者以香港子公司为离岸人民币债券的主体发行人发债。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郭建伟透露,金融机构离岸人民币债券发行有望实行备案制,并实行余额管理,这将大大缩短海外发债的前期准备时间,帮助发行人把握有利发行时点。

今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境外融资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实施细则》,将区内企业的境外融资规模由其资本的一倍扩大至两倍。同时,银行原本不能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在新政下将可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而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将可从境外融入资金。此外,表外融资将被纳入境外融资的管理范围。

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表示,该细则全面打通了自贸区内的企业与金融机构和境外的资金通道,实现了企业的资本项目可兑换。

[责任编辑: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