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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回报有多个“通道” 现金分红最给力

证券日报2015年02月15日09:51分类:投资理财

核心提示:对于投资者而言,股东内在价值的增加不等同于送股、拆股,而是“实实在在”的。同时,现金分红是回报投资者最有力的一种途径,在今后仍需加大力度。

日前,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赵立新在“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论坛”上表示,投资者回报机制优化还有很大的优化空间,要努力形成公司自主决定的、能够更好尊重股东利益、具有多样选择性的,有利于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投资者回报机制。

“加强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本还在于股东内在价值的增加,而不是一时的价值高估。”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投资者而言,股东内在价值的增加不等同于送股、拆股,而是“实实在在”的。同时,现金分红是回报投资者最有力的一种途径,在今后仍需加大力度。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此前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机制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上市公司的分红,另一个是价差,从两者现阶段的比例看,目前更多的投资者回报追求的是价差,而不是分红。

赵锡军认为,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来看,资本市场应该更多地支持上市公司提升业绩,而不是在行为上炒作。所以改善投资者回报最主要的可行办法就是让上市公司能够有更好的业绩,进而给予投资者更多的分红。

赵立新表示,去年有三项措施引人注目,一是积极推动现金分红;二是推出了优先股,丰富了投资者回报选择;三是发布员工持股的指导意见,引导形成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共同体。

根据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达到了6792.6亿元,同比增长了12.5%,现金分红的总体比例达到了34.5%,比上年提高了3.5%,股息率达到了2.53%,接近成熟市场的平均水平。同时,截至去年年底,已有10家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方案,有31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员工持股计划。

有业内人士表示,企业所处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和不同的环境,有着不同的分红方式,也面临着不同的投资者需求,其中上市公司回购是中国上市公司回报机制优化中颇受关注的回报方式。

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月11日,自2009年12月以来,共有163家上市公司完成回购,已回购股数共计35.45亿股,已回购金额共计124亿元。

赵立新表示,证监会将从八个方面推动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的改革,来形成一个比较好的更加优化的投资者回报机制:一是推动现金分红政策的完善;二是增强投资者回报选择权,研究试点以股代息的政策;三是丰富投资品种;四是增强中小投资者回报决策的话语权;五是推动形成股东与劳动者一致的利益结构;六是要完善股份回购制度,丰富回报方式;七是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八是优化投资者回报的外部环境。(见习记者 乔誌东) 

[责任编辑: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