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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泰国公司获批担任曼谷人民币清算行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5年01月06日16:58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泰国)有限公司担任曼谷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北京(CNFIN.COM/XINHUA08.COM)--中国人民银行网站6日宣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泰国)有限公司担任曼谷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泰国央行)于2014年12月22日签署了在泰国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将确定曼谷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同日中国人民银行还与泰国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700亿泰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工行新闻稿称,工银泰国目前已形成包括人民币汇兑、现金存取款、单证/保函、贸易融资、境外贷款、离岸市场资金拆借、信用卡等在内的丰富的人民币产品和服务体系。

工行表示,工银泰国成为曼谷人民币清算行,将对人民币在泰国和东盟地区的跨境使用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工行继担任新加坡、卢森堡、多哈、多伦多人民币清算行之后第五次获得中国央行授予的境外人民币清算行资格,对于工行建立全球化、跨时区的人民币清算业务网络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央行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多哈分行、工行(加拿大)有限公司、工行卢森堡分行分别担任多哈、多伦多、卢森堡的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2015年,人民币清算业务加速发展。1月5日,央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授权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担任吉隆坡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责任编辑:姜楠]